鄧玉嬌案裡潛隱著「擠牙膏」和「躲貓貓」

王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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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3日訊】21日下午,兩位代理律師夏霖、夏楠與鄧玉嬌結束一天會談後,走出看守所的夏霖律師一度痛哭失聲,多次失態。律師告知記者該案很可能出現重大取證失誤——鄧玉嬌案發當天的內衣內褲至今沒被警方提取,而是被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帶回家中。而此時,已經距離案發有11天之久。(5月22日《南方都市報》)

終於聽到了鄧玉嬌面向警方之外的人,發出了聲音。雖然,我們無法就此斷定鄧玉嬌真的如她自己所言般確受性侵犯,這仍需多方進一步的調查和證實。但總算在案發十餘天後,我們聽到了案件當事人鄧玉嬌的聲音。

巴東縣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說,鄧玉嬌殺官員案就是「一件很普通命案」。確實,我們不能否認,這的確是個普通命案,同期發生的國際國內熱點事件比它重要比它意義更大的比比皆是。但為何這個普通命案,竟形成了公眾輿論的驚濤駭浪?楊局長很納悶地說「我不知道為什麼把它弄的這麼複雜」,他認為「因為鄧貴大有一個公務員身份」。這個太過簡單和粗糙的觀點,我實在不敢苟同。公眾憤怒的根源不在於案件是否普通或者鄧貴大是否為公務員,而在於案發之後當地「擠牙膏」與「躲貓貓」般的曖昧態度。

首先,是兩次通報的內容殊化——「特殊服務」變成了「異性洗浴服務」,「摁倒」變成了「推坐」,房間內多了兩三名服務員……這些字眼的變化,無疑弱化了鄧玉嬌可能遭受可作為正當防衛要件的受侵因素。

其次,案發之後,鄧玉嬌即被以要鑑定抑鬱症的名義送往精神病院捆綁於病床上,媒體與家人都無法與之相見。但沒想到有熱心網友趕到當地,個人追查到鄧玉嬌在精神病院,並拍攝了視頻放於網上。恩施電視台轉播後,湖北紙媒也介入報導,這才使鄧玉嬌被捆綁於精神病院中的消息大白於天下。

如今,律師公開了鄧玉嬌內衣內褲未被警方提取為證據的事實,不由得讓人在遮遮掩掩、曖曖昧昧的疑惑中,多了更多專業化與非專業化的強烈質疑——鄧玉嬌已經自述遭受性侵犯,警方必須應在相關部位以及衣物上檢索是否有過侵犯痕跡,如果有,那麼鄧貴大施行性侵犯或欲施行性侵犯的證據就非常確鑿。然而,太遺憾了,已經過去11天了,無論鄧玉嬌的身體還是衣物,再提取這樣的證據無疑成為了一道難題。

而這樣的重大疏漏,不知道何故?但不管如何,有了這樣的失誤並對當事人造成不利的局面,鄧玉嬌案應當脫離當地警方,異地偵辦或歸於上級公安部門偵辦。否則,鄧玉嬌案的偵辦注定籠罩濃厚的失信陰霾。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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