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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擬立法嚴禁刊登煙草廣告

2009-05-27 09:58 中港台時間|05-26 21: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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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7日訊】週二,加拿大聯邦政府建議修改煙草法案,如果該提案通過,報紙和雜誌將不再被允許刊登煙草廣告。

據加西通訊社報導,新的提案是當前幾個擬議的煙草法修正案中的一個,旨在保護兒童免受煙草銷售的誘惑。該提案同時要求添加了水果和糖果口味的小雪茄和香煙的包裝至少需要20支裝,禁止單獨包裝和兒童包裝。

目前煙草廣告允許在至少85%讀者是成人的出版物上刊登。聯邦政府表示,提出這一修正案的主要原因是煙草廣告在免費娛樂週刊和免費報紙上有復甦跡象。而

免費出版物可向任何人發送,使政府無法限制讀者的年齡,亦無從確定刊登煙草廣告的刊物的讀者是否達到85%的成人比率。

衛生部長Leona Aglukkaq在宣佈一個有關新法案宣傳活動上表示,法案的變化趨勢是令煙草產品較昂貴,減少對年輕人的吸引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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