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聲 : 為了理想就可以不擇手段嗎?

——對紅色高棉大屠殺史的反思

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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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論輩分,紅色高棉只不過是蘇共和中共的小弟弟,但它的嗜殺成性卻較之這兩位老大 哥有過之而無不及,完全稱的上是青出於藍勝於藍。

當政後的紅色高棉從一開始就拒絕用任何非暴力的方法來達成社會的改造,把從肉體上消滅一切敵對份子殺人當成了「革命」的靈丹妙藥,從而在柬埔寨上演了一場史無 前例的大屠殺。

先是肅反。凡曾服務過朗諾政權、對「新生紅色高棉」不滿者、地富反壞、不願自動離開金邊者,一概格殺勿論。接著是清理階級隊伍,對有產者、業主、資產階級知識份子、教師、醫生及其它專業人士大開殺戒,焚書坑儒,連戴眼鏡的人也不放過。根據波爾布特1977年9月27日廣播的一篇重要講話,總人口中有2%是「反革命份子」,這個數字約14萬人。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對社會上政治敵對份子鎮壓的高潮已經過去,但仍然有這麼大比例的敵對份子有待鎮壓,可以想像從1975年4月到1978年底越軍進入金邊為止,以「反革命份子」為罪名被處決的人口之龐大。

葬身在屠刀之下的不僅是社會上的敵對分子,也包括了成千上萬的黨內同志。紅色高棉內部清洗其涉及面之大甚至於廣泛到了以某個地區的全部政權組織、軍隊甚至總人口為對象的程度。在1978年對東部地區的清洗中,柬共中央提出的口號是這個地區的幹部、軍人和平民是「高棉人的身體,越南人的心」。結果在六個月中處決了10萬人,占當時全國人口的1/70—1/80。這種大規模的處決已經不是為了解決黨內一部份人的問題,而是要把整個一塊地區通過消滅很大一部份原有人口而達到政 治上的純潔。  

紅色高棉不僅殺人如麻,而且殺人手段也極其殘忍。為節省子彈,它們殺人多用棍棒重擊或以斧頭砍殺。對兒童,暴徒們經常倒拎著雙腳,對著大樹將其頭部「砰」的一聲死命砸過去,以至至今還能看到大樹上嵌著的小孩牙齒。婦女則在死前遭強暴,然 後被蒙上雙眼,一絲不掛地遭重棍擊斃。

古往今來,恐怕還不曾有誰認為如此肆無忌憚地殺人是一件值得稱道的事,可紅色高棉非但殺得理直氣壯,而且自覺無比崇高和偉大。為什麼?因為它覺得自己殺的是的革命的敵人,殺他們是為革命掃清道路,實現「在柬埔寨一舉建成共產主義」的美好理想。紅色高棉垮臺後,面臨公眾輿論的譴責和國際法庭的審判,謝農、喬森潘等柬 共領導人依然據此為當年的大屠殺辯護。

事情還不止於此。試想,在紅色高棉的獨裁統治下,連殺人都不當回事,都成了無比崇高的革命工作和每個革命者的神聖職責——只要殺的是共產黨認定的敵人,還有什麼事是共產黨不敢幹的呢?事實也確乎如此,從說謊、欺騙到強制他人勞動,踐踏他人的權利、自由和尊嚴—–紅色高棉當政後可以說是不擇手段為所欲為,而所有這 一切按它的解釋都是為了實現所謂的共產主義理想。

今天,面對「高棉革命」血流成河的歷史,每一個有正義感的人都不能不對紅色高棉當年的所作所為發出質疑——為了理想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殺自己的敵人嗎?就可以不 擇手段為所欲為嗎?

當然,對於紅色高棉以及一切共產黨人而言,這肯定是毫無疑義的。共產黨人否認普遍抽像的人性,當然也就不承認基於這種人性之上的普世價值規範的存在,也不認可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有遵守這些價值規範的必要。按照它們的邏輯,只有自己的理想是這個世界上至高無上的東西,其它的一切——包括他人的權利自由尊嚴甚至於生命,都是次要的,無足輕重的。只要革命需要,有利於理想的實現,一切手段都可以採取,包括殺人。在它們眼裡,凡是被自己視為敵人的人——不管是黨外和黨內的,其實都不再是真正的「人」,都喪失了生存的合法權利,因而都是可以甚至必須從肉體上加以消滅的。只不過紅色高棉比一般的共產黨人更極端,它不僅認為可以消滅敵人的肉體,而且認為必須大規模地儘快地消滅敵人的肉體。為了「在柬埔寨一舉建立共產主義天堂」,與其用非暴力的方法來對付革命的敵人,不如從肉體上儘快把他們全部消滅掉來得更省事更方便——這就是紅色高棉的殺人邏輯。按照一位網友的分析,「波爾布特當時的想法,無非就是『肅清』無產階級以外的階層,全社會只剩下單一的純正的『無產階級』,這樣,社會主義不是很容易實現嘛,省得還要經過改造, 由新民主主義過渡到社會主義那樣的繁重工作過程,而且還很正統。」

在有理性的人看來,這種邏輯不正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在人類社會的一種體現嗎,不正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一種翻版和變種嗎?與法西斯納粹把人分為劣等人種和優等人種,認為劣等人種沒有生存的價值,優等人種可以而且應該從肉體上消滅劣等人種有著驚人的相似,共產黨人把人劃分為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革命者和反革命者,認為一切剝削階級、反革命分子都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反動勢力,沒有存在的必要,被剝削階級和革命者可以而且應該從肉體上消滅他們。可見,不管是納粹還是共產黨,其實都用一定的標準(人種差異或階級成分)把人劃分成了弱勢和強勢兩大不同的群體——在納粹那裏是劣等人種和優等人種,在共產黨的詞典中則是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反革命者和革命者——並根據他們的差異否認了弱勢群體的生存權利,從而為 從肉體上消滅他們找到了依據。

殊不知,人類社會與動物世界有著根本的不同,它不是一個完全受制於生物本性的世界,而是一個雖受生物本性影響但又在更大程度上被文明規範的世界,儘管這個世界也存在弱肉強食的現象,但人類文明對這種現象始終是有所限制的,人類的不同群體之間還存在著互相依賴和互助互利的另一面。因此,不同的人種、階級、民族和國家固然有著這樣那樣的差別,包括地位的差別,但大家都有在這個地球上共同生存和發展的天賦權利,在這一點上彼此是平等的,誰也沒有隨便至他人於死地的權利,更沒有肆無忌憚地大規模殺人的權利。對於理想主義者而言,你盡可以追求你認為美好的理想,但卻不能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就肆無忌憚地屠殺那些你認為不認同你理想的人,你眼中的敵人。一旦誰這樣做時,他就是在公然踐踏別人合法的生存權利,與正義 背道而馳了!

換個角度講,不能隨便殺人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普世價值和共同規範之一,也是任何一個社會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基礎。一旦這個基礎被破壞或遭到踐踏,社會就會陷入混亂,甚至於崩潰,其結果受害的不僅是被屠殺的弱勢群體,殺人的強勢群體最終也難逃報應。紅色高棉以害人始以害己終的下場不就是一個最生動的例子嗎?!

1978年12月25日,越南10萬大軍攻入侵柬埔寨。此後僅僅兩週時間,紅色高棉就兵敗如山倒,政權不保,別說波爾布特沒有想到,連越南人也深感意外。從掌權到覆滅,紅色高棉政權只存活了短短的三年零八個月。之所以如此短命,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它肆無忌憚的殺人而徹底失去了民心。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當紅色高棉一次次 向柬埔寨人民揮舞屠刀的時候,它也同時把絞索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所以,無論是於人於己而言,任何人都不能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而肆無忌憚地殺人,共產黨人當然也不能為了實現共產主義理想而肆無忌憚地殺人。其實,又何止是不能殺人呢!只要是人類的普世價值規範,包括不殺人、不說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等,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無條件遵守,都不能違背,更不能破壞和踐踏,這是人類社會與文明生存、延續和發展的基本前提。誰都可以去追求自己認為美好的理想,但不管怎麼追求自己的理想,不管採取什麼樣的手段追求自己的理想,有一條底線是絕對不能突破的,那就是不能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而至普世價值規範於不顧,更不能破壞它,踐踏它,比如為了理想而殺人,為了理想而說謊,為了理想而迫害人權,侵犯他人的尊嚴——一句話,不能為了理想而不擇手段為所欲為。

然而,共產主義者也好,法西斯主義者也好,世界上一切喜好和推行獨裁的人,都信奉這樣一個共同的邏輯,那就是只要目的正確,手段可以在所不計,也就是說可以不擇手段地達到自己認為正確的目的。這也正是它們敢於肆意破壞踐踏普世價值規範的思想根源所在。而為了建成共產主義就可以從肉體上消滅自己的敵人,則是這種邏輯最典型的體現,也是它最極端的表達。不過,如同上世紀法西斯的血腥暴行一樣,從蘇共和中共的泛殺無辜再到紅色高棉的大屠殺,人類因此付出的慘痛代價無一不說明了這種邏輯的荒謬至極。

歷史一再證明,不管是誰,也不管是出於何種理由,凡是為了實現理想而不擇手段為所欲為都是違逆人性,都是反人類的,最終必將落得個害人害己的下場,為人類所吐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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