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起源

進化論早該退出歷史舞台了(下)

3)概率計算表明,生物進化的可能性小到了絕對不可能的程度

現代進化論用基因隨機突變假說解釋進化的根本原因。我們知道這種突變具有隨機性、低頻率和不定向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數學公式和模型普遍應用於生物學領域的今天,進化論者並沒有提出一個全面的公式,計算從基因突變開始到一次進化實現的機率,因為任何一個合理的公式都會否定進化。

許多學者從基因突變發生的機率出發,計算出了產生新物種的概率,發現小得驚人。貝希(Behe, M.J.)的《達爾文的黑匣子》(Darwin’s Black Box)一書中,美國生物化學家貝希以血液凝固的一系列生物化學機制為例,講述如此複雜精密的生命現象不可能是進化出來的。其中一個蛋白(TPA)產生的機率是十分之一的十八次方,經過計算至少需要一百億年才能發生。如果同時進化出和它相互作用的蛋白,機率就是十分之一的三十六次方……他說:“很可惜,宇宙沒有時間等待。”

這裏提出一個寬鬆的公式,根據突變機率計算進化產生新物種的概率:P=(M C R E S) n

通俗地說,就是一個物種的某個體發生了突變(機率M=0.001),並且突變後的基因與自身其它基因在不同層次的產物上可以相容(寬鬆估計C=0.01),而且在生存競爭中該個體能夠存活,有繁殖的機會(R=0.1),而且突變恰好有縱向進化的意義(這種情況至今沒有發現,某些進化論者估計為 E=0.001),而且突變基因在種群中得以擴大(寬鬆的估計為S=0.1);因為新物種的形成需要一系列新基因的出現,假設要十個(冪指數n=10,實際物種間絕對沒有這麼小的基因差異)那麼進化出一個新物種的概率為:

P =(0.001 0.01 0.1 0.001 0.1)10=10-100

按照一年繁殖十代,種群個體數為一千,相應的進化所需要的時間極為寬鬆的計算也需要“十的九十六次方”年。目前科學認為宇宙年齡不會超過二百億(二乘十的十次方)年,進化一個新物種的時間,是宇宙的年齡的自乘約十次,足見進化是絕不可能的。

生物最相近的物種也不可能只差十個基因,高等生物和低等生物基因差別上萬,生物從低等到高等進化所需要的時間更是無法想像的。

4)生命自然產生的機率,如同用颶風能完成裝配飛機一樣,都是不可能的成立的假設

對於生命的產生,現代進化論認為也是一個自然過程,認為簡單的有機物和無機物在某種特殊條件下進化成複雜的生命大分子,各種複雜的大分子進一步組合演化形成原始生命。讀到這麼多串連的“理想化”過程,讀者恐怕會考慮其中的機率問題了,Fred Hoyley 曾說過:“上述事情發生的可能性,正如一個廢料廠裝滿了各種飛機零件,一陣颶風席捲過來,一個七四七噴射機就裝配成功了。”

其實跳出進化論對人們的誘導思維,重新審視進化論,會發現進化論的明顯謬誤。進化論認為,介於兩個現存物種間的生物是中間過渡類型,並說明中間過渡類型之所以不存在,是因為被自然選擇淘汰掉了。實質上不應該是這個概念,按照進化論“生物都是由低等到高等進化來的”這個總原則,除人外,一切現存生物都應該是中間過渡類型,水生植物、水生動物、兩棲類、哺乳類等都是“由最低等生物進化到人”這個過程的中間過渡類型,並且都是由新種(剛產生時)變為舊種的過程。那麼按照達爾文《物種起源》中講的“如果我們看每一種生物都是從另一種不知名的生物傳下來的話,那麼它的父母及其他過渡期的中間型應該被這新的、更完美的新種消滅了。製造新種的過程就同時消滅了舊種”理論,介於人和大猩猩(屬於類人猿)之間的過渡生物“猿人”,是大猩猩傳下來的,是產生的“新種”,應該比大猩猩更具有競爭力,即生存下來的條件,也才能進一步進化成人。大猩猩則成為了“舊種”,被消滅的對像。那麼現實為甚麼與之恰恰相反呢?“舊種”大猩猩生存下來了,“新種”猿人卻“消滅的無影無蹤”!其實我們通過觀察也好,考古也好,科學分析也好,事實都證明這種類似於猿的人“猿人”根本就沒有存在過。

那麼我們以前為甚麼被迷惑了呢?是因為達爾文在分析物種進化時,把每一個現存物種都當作一個個進化的小終點,進行割裂分析造成的。我們每個人也都被引入了這種思維。其實按他的理論整體看,生物進化是一個動態進化的整體,每個生物既是它下一級的新種,又是它上一級的舊種。那麼按照這個概念,生物界應該是沒有明顯物種界限分別的,生物間極其相似的一個連貫的狀態。而現實中,物種間分界的差異非常明顯,每個物種又是長久的穩定,自古以來人就是人,魚就是魚,鳥就是鳥。那麼達爾文的假設:“微變異積累產生大進化”,不就是明顯的謬誤嗎?

所以達爾文的進化論無論從宏觀上分析還是從微觀上基因水平分析,都是錯誤的假說,早就應該退出歷史舞台了。

(本文轉載自明慧網)(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