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件:居台港商主謀傷害李柱銘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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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香港報導)香港媒體報導,深圳法院文件顯示,企圖加害於香港知名人士李柱銘和黎智英的主要幕後人物,是一名住在台灣的香港商人。該人據說不滿黎智英和李柱銘“反政府、反國家”因而出手“教訓”兩人。不過,李柱銘堅持認為,這是個別人自己的所作所為,跟北京無關。

南華早報、明報、蘋果日報報導,深圳法庭文件顯示,正是這名住在台灣的港商主謀策劃,要加害於蘋果日報所屬的《一傳媒》老闆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的。

*童雅民和余偉珊*

月前爆出的刺殺李柱銘黎智英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上月22號開庭進行不公開審判,指66歲的童雅民和62歲的余偉珊是這次謀害黎智英和李柱銘的主謀。另外8人也被指涉案而遭到起訴。報導說,童雅民和余偉珊不認罪,其他八名被告已認罪,本案將在本星期對童雅民和余偉珊做出判決,並對其他八名被告宣判刑期。

南華早報援引深圳法庭文件說,法庭認定童雅民、余偉珊以及陳少明都是黑社會組織–三合會的黑幫老大。香港警方去年8月14號在旺角逮捕了從中國大陸去香港執行殺手任務的50歲的黃南華,香港法庭已在上個月判處黃南華16年監禁,另外一名香港居民、50歲的何維錦被判刑三年。香港法庭當時以為李柱銘是殺手的主要目標。

但是,南華早報星期天報導說,深圳法院文件顯示,台灣商人策劃的這次行動的主要目標是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該案主謀童雅民告訴法庭,他曾為此飛到台灣一趟,面見這位商人。商人對他說,黎智英反對政府,反對國家,因此有必要“教訓”他一下。

*陳少明:原擬七一大遊行時執行*

第三被告陳少明是美籍港人,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他對警方說,童雅民曾對他說,台灣那位港商是事件的幕後主謀。他們計劃要教訓黎智英,而李柱銘作為教訓對象是後來才加上的。他說,刺殺行動原計劃在香港七一大遊行時執行,因為根據慣例,這些年的七一大遊行,黎智英和李柱銘一般都會一起參加。

*開價百萬美元?*

香港明報和蘋果日報星期一報導,中國深圳知名律師黃文開星期天在法庭向媒體證實,有人曾在法庭上說,某人開價100萬美元殺害黎智英和李柱銘;而且,該案主要“涉及一名住在台灣的人”。

已經執業20多年的黃文開是第五被告朱某的辯護人。美國之音記者同黃文開聯繫,到截稿時,沒有得到回音。

*李柱銘:和北京無關*

面對案情的不斷深入和發展,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曾對美國之音說,他不認為此案同中央政府有關。他星期一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時再度表示,他還是堅持認為,此事同中共無關。

李柱銘說:“從報導來看,即便這個台灣的港商是主謀,也只能看出,這是他個人的主意,並不像是受到北京的指使,也不像是共產黨讓他對我們下手的。”

李柱銘說,如果有些人對他和黎智英不滿,那都是這些人自己的看法,和中央政府沒有關係。

*幕後“台灣港商”是誰?*

李柱銘說,他看了相關的報導,看到了這個“台灣港商”的名字。李柱銘說,該台灣港商的名字在法庭審理中有所提到,因此,北京有可能也知道其人是誰。

記者問李柱銘是否以前聽說過此人,李柱銘回答說,目前法庭還在繼續審理這個案子,他“不方便”回答和評論這個問題。記者問李柱銘,是否真的相信台灣的確有此商人?李柱銘回答說,不管此人是在大陸、台灣還是香港經商,大家都喜歡“討好”北京,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和現實。

香港警方星期天對南華早報說,由於此案的調查工作仍在繼續,因此不方便發表評論。

黎智英經常來往於香港台灣,因為兩邊都有蘋果日報。他的秘書不久前告訴美國之音,黎智英吩咐說,目前不方便發表評論。南華早報星期天頭版報導出來後,美國之音記者再度試圖找黎智英,其秘書還是以此理由擋駕。

*“做掉”還是“警告”?*

南華早報援引第二被告余偉珊在深圳法庭的話說,聽台灣港商說,100萬美元是“做掉”黎智英的價錢,而70萬美元是“打傷』黎智英的價錢。

陳少明告訴警方,童雅民對他說,黎智英通常早上起來,6點鐘喜歡到戶外散步,可在此時埋伏下手。陳少明說,童雅民給了他七個地址,都是黎智英經常去的。

而余偉珊在法庭上說,他從沒讓人“做掉”黎智英和李柱銘,他給了陳少明7萬人民幣,只是讓他們警告黎智英,不要再發表甚麼反華反黨言論。

關鍵詞:台灣港商,暗殺,黎智英,李柱銘, 三合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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