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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技迷思:犧牲環保 成就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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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于倩台灣台北報導)全球責任科技跨國運動聯盟總召集人泰德‧史密斯(Ted Smith)表示,為避免科技業廢水持續破壞環境,台灣政府應公開企業污染資訊,並仿歐盟修正有毒化學物管理法,引入風險評估制度;針對高科技業特性,制訂廢水、空污及廢棄物管制標準。

泰德是應台灣環境行動網之邀來台訪問3天,30日與立法委員黃淑英共同召開記者會。泰德說,台灣已不能不面對高科技排放的污染問題。因為台灣雖以高科技的發展成果為傲,但面對科技業每天排放的數十萬公噸廢水,法律卻束手無策。

泰德表示,全世界政府多以經濟成長為制定政策的出發點,而忽視管理污染避免傷害環境的本職,但環境破壞換取經濟發展,是最不划算的交易,最終受傷害的仍是人類。

具備律師身份分的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說,用法律手段解決環境問題是最後的選擇,也非常辛苦,而且台灣的法律没辦法回應環境的須求,司法太被動,跟不上時代的腳步。

為避免走上法律程序增加社會成本,企業可以事前多用點心,泰德說,台灣企業在選擇使用的化學物質時,並没有檢測這些物質對環境的影響,其實兩者並不衝突,而且事前做好檢測與選擇,比善後的費用低。

產品除標示製造成份外,謝英士建議,應再增加「碳足跡」標示。針對產品從生產、製造的整個環節,耗掉多少流程、環境的資源,產品製造對環境的友善程度,消費者從中增加環保的意識,減少、拒絕購買對環境不友善的產品,就能影響企業、影響政府。

另外,泰德說,台灣有條件、也應該更重視環保的設計,同時台灣也有能力及創意做好綠色研究與發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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