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先睹为快﹕李登辉细说兴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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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8日讯】 印刻出版公司出版的“李登辉执政告白实录”即将发行,书中以采访李登辉与众多关键人物的方式,披露当年兴票案资料的获得是由连战阵营所提出,宋楚瑜的照顾蒋家说,也为李前总统斥为说谎。
 以下是 授权于<<自由时报>>发表的该书部分节录内容。
 二00一年一月二十日,农历假期前夕,轰动一时的兴票案由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以并无不当之用或侵占之实,将宋楚瑜不起诉处分。
 原告国民党经过长考,在二月七日再议期限的最后一天下午,由胡志强公开声明,国民党为展现政党合作的诚意,决定不声请再议。 国民党主席连战的这个决定,为许多不知实况者解读为连战当家做主,走出了李宋斗争的阴影。
 连战确实已经当家做主了,但是这个为避免在野联盟分裂的政治利益决定,是连宋斗争的暂时落幕,李登辉并不是主角。 “兴票案的线索一开始就是连战阵营提出的,知情的人在事后都不应该讲风凉话”,李登辉对于国民党事后的处理态度非常保留。
 兴票案当年由搜集资料、掌握事证到公布揭发,连战阵营是真正的主导者;李登辉阵营为全力协助连战顺利当选,采取了充分配合的角色,事后却为连战承担了所有后果。 连战阵营在中兴票券工作的一位友人,平日与宋楚瑜小姨子陈碧云因同事关系,稍有往来,这位友人因业务关系发现陈碧云经常有大手笔的资金进出,需要商请同仁当人头,因而感到奇怪。
 以陈碧云的经济情况研判,这位友人直觉这些动辄上亿的财务往来,应该与宋楚瑜脱不了关系,但是宋楚瑜经常对外说他母亲家中的厕所坏了没办法修,又怎么会有这么阔绰的金钱可供调度﹖友人将心中的狐疑告诉了连战阵营,并且提醒,宋楚瑜的财务恐怕非常不单纯。
 连战方面得到了这个宝贵的情报,立刻透过各种管道暗中着手调查,并且顺利取得了经由陈碧云操盘的各相关账户明细,确认宋楚瑜有公款、私钱混淆不清的严重瑕疵。当时,连战将此一讯息向李登辉方面传达,李登辉非常震惊,他万万没想到宋楚瑜竟然有此种行为,他们认为应该选择在适当时机加以公开,以昭告国人。
 连战团队并且认为,连战与萧万长是候选人,应该以政策为导向,从事“正面竞选”的形象;攻击性的火力,宜由不是候选人的李登辉方面发动,才能收相辅相成之效,这项统合作战的分工计划,得到李连双方的认可,决定分头执行。
 收到兴票案资料时,选情尚未增温,为时过早,不能轻率出手,国民党预定在投票前三个月抛出这颗超级定时炸弹,以顺利延续选民的愤怒记忆,在此之前,则以周边议题预为铺陈气氛。 至于兴票案提出的方式,立法院是国民党心目中最佳场合,具体对象则透过乡谊的脉络去寻找,条件是不做政治计算,有勇气揭发弊端者。 事实上,兴票案的原始资料,刚开始民进党某位形象清新的立委亦曾掌握,这位立委将相关情况与陈水扁竞选总部沟通后,基于各种因素考虑,民进党并未同意担纲。
 这个过程得到了时任陈水扁竞选总干事张俊雄的事后私下证实,“我们早就得到资料了,这是两面刃,因此不敢出手,也担心国民党收渔利”。而国民党方面,由于知情者中有人有宜兰背景,因此乡亲杨吉雄最后雀屏中选。 至于,另一立委林瑞图之后也出面公布宋楚瑜家族在美国的五处房产,并不在国民党稍早的掌握之中,这是迟至两千年初的另一段故事。
 uu25972 ?个兴票案在引爆后,连宋双方不断进行攻防,增生的素材也意外的源源汇入,使得案情高潮迭起,竟成为两千年总统大选倒数时刻的决战主轴。 十二月上旬,选举决战一百天,国民党酝酿许久的兴票案,经过细密的时间计算,正式端上台面引爆。国民党立委杨吉雄在立法院召开第一次记者会,公布宋楚瑜之子宋镇远曾在九二年于中兴票券购买一亿多元的票券,消息传出后,政坛为之哗然。年仅二十岁出头、刚从大学毕业的宋镇远,凭什么有如此巨额的资金?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新闻界开始群起追踪报导,一向以清廉标榜的宋楚瑜,也受到前所未有严厉的操守考验。 国民党当时密切观察宋楚瑜当如何自圆其说,九日晚间,有企业界与地方人士主动告诉国民党,宋楚瑜透过友人与他们联系,希望他们能够出面以“长辈”的身份,承认当年曾资助宋镇远,以协助解套。
 uu19968 ?位建设公司的大企业家转述,宋楚瑜过去确实找他要过政党捐献,但每次的数额并没有高达一笔一亿元的情况,并且宋楚瑜都对他说“是国民党需要的”,因此他认为自己是捐给了国民党。 宋楚瑜的幕僚找上他为宋镇远的账目澄清时,他十分讶异,当即以兹事体大、且并无账户进出纪录为由,加以拒绝。这位企业界人士认为,自己与宋家并无亲戚关系,若真要在九二年资助宋楚瑜的儿子,通常只会帮助其出国留学的费用,若是协助创业,顶多给个一千万就很多了,资助一亿元实在违背常理,因此他很难帮宋楚瑜这个忙。
 事实上,宋镇远在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购买票券的资金,是在之前两、三天内分数笔连续汇入台湾银行账户的,并非一笔单独汇入,因此根据研判,钱的来源可能有数个,宋楚瑜未经仔细思考,就仓促弄出个“长辈说”,是非常大的漏洞,国民党军心大振,决定继续出击。
 由于宋楚瑜将矛头指向李登辉,当晚总统府立即在第一时间驳斥了宋楚瑜的最新说词,总统府公布国民党是在九一年以三千万成立教育基金会照顾蒋孝武的子女,并未交代宋楚瑜在九二年底以一亿四千万元汇入宋镇远、陈碧云的账户。国民党当时研判,宋楚瑜经过长时间构思后提出的“照顾蒋家”说,很明显在策略上是要将兴票案与李登辉连上线,一方面拖对手下水;一方面则藉照顾蒋经国的家族,以巩
固其支持票源中的基本教义派。
 回想起这段过往,李登辉直斥“简直是嚎嚣(说谎)﹗”他详细的说明,“蒋经国去世时,为了照顾蒋方良,总统府当年做过很详细的作业,看看依法可以代为争取哪些项目,我们把它结算出来,记忆不错的话,应该总数有三千二百五十多万,全数已经交给了蒋方良,因此生活绝无问题。 ”“至于蒋孝武的孩子,是后来成立基金会来处理,宋楚瑜那时当党秘书长,有天我问他基金使用的情况如何,他告诉
我原本的一亿元只剩下两、三千万;我说这样不行,孝武的孩子在国外念书,应该有些教育基金才对,因此才把剩下的钱设立教育基金,宋楚瑜后来拿出来给我签字的公文是这样来的,也就只有这些钱与蒋家有关,这个部分非常单纯,其他乱七八糟的钱,我根本就不知道,不能混为一谈。” 宋楚瑜拿出九三年四月十五日的签呈,指李登辉曾加以批示,据此证明李登辉知情并照顾蒋家,对照于李登辉的说法,宋楚瑜似乎在移花接木。
 李登辉核示的这纸签呈写得很清楚,照顾蒋家遗属的基金是二千六百万元整,其他的十一亿元又是怎么回事?同时,李登辉同意以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名义在华信银行存定存,宋楚瑜为何不以国民党正式的关防章开户,要另外私刻印章?照顾蒋家是党内公开之事,何需私设账户,逃避党内流程?其中疑点重重,难以自圆其说。 兴票案后来在进入司法程序后,检察官完全未曾要求听取李登辉的说法,迳
自采信宋楚瑜的片面说词,令人感觉在程序上实在很奇怪。
 宋楚瑜自刻印章,另设秘书长专户,事前未向李登辉报告,国民党前后任秘书长也从未有此行径,这些违反常理的关键点法律应该查明。 杨吉雄接着继续在十二月二十日召开第三次记者会,又揭露新的惊人数字,宋楚瑜的小姨子陈碧云在宋任省长期间购买高达四亿七千万钜额票券,藉以否决宋楚瑜所说的二亿四千万,兴票案再度持续加温。
 财政部受理检举、监察院也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召开临时财经会议决定进行调查,兴票案的案情愈滚愈大,牵涉数额也不断翻新,远超过国民党最初的掌握,最后竟跳升到十一亿七千六百一十七万元的天文数字。
 由于与宋楚瑜相关的几个账户,在汇美资金的用途上明白在汇单上勾选“置产”的项目,这个提示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关切。 在此同时,一位全力支持连战的旅美台商,得悉了宋楚瑜在加州多所置产的消息,他基于好奇以及希望了解真相,自掏腰包找了美国房地产业界搜集资料,竟然顺利得到宋楚瑜家族在加州五笔房产的详细登记明细。
 宋楚瑜当时公开否认在夏威夷有房舍的言谈引起了这位企业家的注意,他认为政治人物避重就轻并不足取,基于义愤,私下便把资料无条件的主动提供,并且极为技巧的辗转交到立委林瑞图手中。
 二月一日,农历年前,林瑞图连续两天召开记者会,公布宋镇远、陈万水名下的五间住宅,这五笔房产分别自九一年至九九年陆续置入,时间横亘宋楚瑜担任党秘书长、省长到卸任公职。这些在美置产的实证,成为选战中各阵营再次激烈攻防的议题,宋楚瑜为“提篮假烧金”、“乌来”所揶揄,声势再也难以提振。
 兴票案的原承办主任检察官洪泰文,曾经公开坦承,兴票案的资金流向非常复杂,最严重的问题是公私账混在一起,同一个户头内有公款,也有私钱,仍有许多笔钱的流向疑点无法厘清﹔在客观事实上,确实有宋楚瑜等被告将属于国民党的公款挪进私人户头内的情形。 不过,检方当时以无法证明被告说词在伪饰案情而不加起诉,却与监察院已经清查出的事实,出现了极大的落差。
 依照财政部呈送监察院的资料中明白显示,东帝士集团陈由豪曾经在九一年六月以台湾银行支票捐出一亿元新台币给国民党,宋楚瑜立即将这笔钱给陈碧云购买票券,直到九二年底才回归华夏公司账户,其他也有数笔相似转账到其他户头的钱,这种先移入私户、之后再还钱的做法,法界人士多非常不以为然。
 根据监察院的报告书,兴票案衍生的相关账户多达二十个以上,绝大部分账户非宋楚瑜名义,而结汇美金所使用的结汇申报人高达三十二人,包括陈碧云、马杰明、兴票公司员工、台湾银行员工、土地银行司机、工友等,这种以人头化整为零、分散结汇高额美金,规避金融机构洗钱防治相关规定的行为,似乎是知法犯法。
 兴票案主要的资金流向共计约十一亿七千六百多万元,期间涵盖宋楚瑜任党秘书长、竞选省长及省长三个时期,资金变动频繁则集中在秘书长卸任前后、省长选举前后、省长卸任前后,对于这些流向细目,洪泰文陈述,宋楚瑜在接受调查时是以“忘记给谁”做为答复,自己也无法清楚交代。
 选后,尽管国民党基于政治考虑,决定为兴票案画下句点,但是在法律层面,社会上却出现极为不平的声浪,对于原承办检察官的结案方式,纷纷加以讨论批判,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也不断提出质疑的法律见解,二千零一年四月三日,台湾高检署因另有人提出新证据的告发,基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不起诉处分已确定者,若有发现新事实和新证据,全案依法仍可再行起诉”,因此将兴票案发交台北
地检署续行侦查,兴票案的风云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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