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天琪 : 杀人取器 ── 具有中国特色的另类国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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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3日讯】六月二十七日一位大陆天津武警总队医院烧伤科的医师王国齐在国会的国际运作及人权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出庭作证,说他从1988 年到2000年之间,曾被医院指派,上百次在刑场和火葬场摘取死囚的皮肤和眼角膜.他不愿再继续干那种侵犯人权,违背医德的事,因此以旅游身份来到美国,现在将中共窃取并贩卖死囚器官的做法公诸于世,并寻求政治庇护.王医师的证词震动了国会和国务院,有关方面许诺将尽力照顾解决他的身份问题.国际媒体多日来追踪报导.中共方面拿出一惯贼喊捉贼的拙劣技俩,诬指王医师说谎.其实采集死囚器官,进行商业性的买卖和移植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在中共那种轻贱人命,蔑视尊严,金钱挂帅,物欲横流的共产党文化之下,这种畸形的 ”国营事业” 欣欣向荣,是一点也不足怪的.反过来看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他对自己国民权利的尊重,那怕是个千夫所指的死囚,也都丝毫不含糊.

三周之前美国将两年前在奥克拉荷马州炸弹引爆事件造成一百六十多人死亡的凶手马克维处死。这件案子证据确凿,罪犯死前也承认作案,愿意接受死刑。处死的方法是躺在椅子上接受化学溶剂注射。新闻媒体以低调处理行刑经过,电视台不予转播。马克维虽罪有应得,但国家以行政司法权力夺走一个公民的生命,毕竟是件严肃而令人心情沉重的事。生命无价,西方文明里基督教传统把神跟人的关系明确定位。神赋予人生命,按照神的旨意,生命该结束时,人就死亡。这种宗教情怀千百年来延绵承传,演变成一种人文精神,造就了西方文化里对人本位的尊重,人性弱点的宽容和对自然界一切生命的敬畏。

按国际特赦组织的说法,全世界每年被判处死刑的人数百分之八十五在中国。大陆每年死刑犯都有千人之众(1996年严打高潮处死了四千三百六十七个人,1999年一千两百多)。今年春季的“ 严打”又一次推向高潮,四月份一个月就有四百多人被处死。“ 集体枪决”是常见的方式,刑场往往不固定,可以是一块路边的荒地,也可能在火葬场附近的野地,有时则在万人体育场,使人联想到两千年前罗马人的竞技场。光天化日下,同胞们啃着瓜子,喝着汽水,观赏开枪杀人,血溅五步的真人活剧。在国定假日和重要节庆之前,政府惯性地要公开杀一 批,这有点赏赐老百姓看戏不花钱的味道。这种“与民同乐”的杀人把戏在中国是有传统的,“ 市斩”,“ 斩首示众”的例子在史书和小说里屡见不鲜。这方面中共真把中华国粹发挥得淋漓尽致。当全世界多数国家都废除死刑的时候,中共依然霸气十足地实行这种“杀鸡儆猴”的血腥教化,继续“ 培养”一代代的暴民和刁民。

器官移植是跟死刑直接关联的另一个改革开放以来目睹之怪现状。纽约周刊“乡村之音”(Village Voice ) 于 5 月8日刊载了一篇详尽的报导:纽约大学医学中心的肾脏专家Diflo医生告诉记者,他有六位美籍华人的病人到大陆去换肾回来后,来找他作后续的治疗。病人毫不讳言,器官来源皆出自枪决的犯人。Diflo大夫不能接受这种违反医德的作法,更惊讶他的这些病人并不觉得自己体内有死囚器官有何不人道。他对记者说, 虽然他不同意这种做法, 但作为医生,他仍然全力以赴地去照顾这些病人。在人权活动家吴弘达的策划之下,Diflo医师跟王国齐医师一同出席听证会作证。作为劳改营的过来人,吴弘达本人也在会上作证.

美国国会在1997年就有不同的单独和集体的行动,要求中国立即禁止利用死囚的器官。那一年十月十五日ABC电视节目播出关于这个主题的节目“ 血腥钱”之后,六十五名众议员联名写信给驻美大使李道豫:“ 我们不愿意跟任何一个如此残害自己人民的国家进行对话…我们要求你提出证据来证明这种事已不再发生,或即将停止…不接受世界(人权)标准,将造成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巨大障碍。”由于信的语调强烈,中国政府公然说谎,回复说,电视的报导是错误不实的。欧洲议会于1998年五月十四日也通过决议要求中国停止摘取死刑罪犯的器官。然而北京依然处惊不变,纹风不动。今年五吴弘达主持的劳改基金会出了一本详尽的有关器官移植的英文报告*,又引起新闻界和美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振动。国会参议院六月间即提出一个法令提案,将禁止大陆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生来美国进修。这项提案目前正在参众两院酝酿之中.毫无疑问,六月二十七日的听证会,对这个提案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月五日南华早报英文版报导,加拿大一名叫Walter Klak的器官掮客,被一个乔装病人的记者套出真情,说他同中国伙伴合作,将需要换肾的病人介绍到中国去。每个人先交五千美金,就可排上队登记。不过现在登记的人大排长龙,已经排到一百名,等待时间都已超过一年半了。在被问及器官来源时,他一口否决跟死囚有关,说都是车祸或工伤死亡的人所捐献的。

西方法律有明确规定,意外死亡者在医生鉴定脑死之后,而死者生前签过器官捐献同意书的话,就可以取他的器官来进行移植,救助他人。中国法律至今对医学上的脑死没有制定标准,也没有“ 器官捐献法” 的规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还是有全尸的观念,极少有人自愿捐出遗体。另外,从意外死亡者身上取器,需要医疗,交通,执法部门一整套系统的密切配合,灵活运作。中国社会目前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加拿大这位掮客知道自己干的是违反加国法律的事,用谎言来搪塞记者的追问。

今年三月上海市卫生局,红十字会联合颁布了«上海市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暂行办法»,这是大陆第一部有关遗体捐献的法规。据说人们的反应很热烈,这当然是一个很好的起步,不过毕竟还只是区域性的法规。中央一级对死囚器官早在1984年就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这又是形势先行,法律跟进。因为摘取死囚器官的事在七十年代末期就已经有了。 文件上规定三类情况下,死犯的器官可供使用:

-无人收敛或家属拒绝收敛

-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

-家属同意

如果死者愿意,家属却不同意呢?或者死者不愿意而家属不在乎呢?文件上的规定没有这些细节,也就是说三个条件之一符合就行了。

大陆的盲流近亿,农民到城市来讨生活,情势所逼迫,犯罪的很多。中国的法律随意性很大,位高权重的人犯罪不怕,一介草民即使仅仅偷鸡摸狗,运气不好,撞在“严打” 的风口上,也很容易落个死罪。据调查和证人的说辞,死刑犯人本人和家属虽会收到判决书,但是行刑日期是保密的。很多人临刑前都还不知道。

王国珍知识水平低,公检法部门也始终没有人详细向她解释她将受到的处罚。为了避免她可能的大哭大闹,减少管理上的麻烦,司法系统的人甚至一直故意不告诉她真相。因此直到把她从板子镣上解下来送往刑场的那一刻,她都不知道自己会被处死,因为公安人员告诉她是:给你换个地方…王国珍犯案(王是五十多岁的湖北农民,到武汉捡垃圾卖,被一个老头骗奸,她杀了他,又拿了几件他的旧衣服,因此以“ 盗窃杀人罪”被判死刑)后从农村家里被逮捕的时候,儿子正准备结婚,家人幷不知她犯了甚么罪。待一个月后儿子办完婚礼,到监狱中给妈妈送衣服的时候,赫然看到妈妈的名字刊登在法院的布告上,幷被打上红叉。王国珍已经于当天早晨被枪毙了。据当时在场的人告诉我,王的儿子捧着布告,完全惊呆了。

这是八九民运后,一位因协助异议人士逃亡,而被武汉市关押在刑事犯监狱一年半的刘丹红女士在狱中亲自经历的一件案例。中国很大,个别地方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这个案子绝非单一现象。中共政权上上下下有一种轻贱人命的基本态度,不难想见,流动人口中犯了罪,被判死刑的人,公检法和监狱方面往往有意或无意地不通知其家属,这样就符合“ 无人收殓”的标准了。

要取得死刑罪犯的同意书并不困难。曾经在广东省南海监狱死囚牢房派上监管任务的潘山先生,现居美国,他曾见过死囚犯赤身裸露,手镣脚拷躺在水泥地牢房里。这时犯人如果签字同意捐献器官,就可以在刑前过上几天像人的日子,这种情况下,少有犯人会拒绝签字的。另外一种迫使犯人就范的方法是施加精神压力。让他们捐献器官,将功赎罪,回馈社会。身在囹圄,没有自由的人,根本谈不上自由的选择和意愿,奢谈自愿,是对死者近一步的压迫和侮辱。美国的法律规定,即使当事人做了自愿捐献, 也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器官,除非这是给直系亲属。

由于医学先进技术日趋发达,八十年代初期一种可以防止身体排斥异体的环抱素A(Cyclosporine A)的引进,中国开始大量地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最常见的是肾脏移植,另外还有心脏,肺,肝,眼角膜,皮肤,有时也有联合性的大器官移植。现在大陆能进行肾移植的医院已有一百多家。 这些医院都是国家所有,可以称得上是国营企业,它们超过半数都属于解放军的单位。其中以北京友谊医院,广州南方医院,中山医院,上海长征医院,武汉同济医院等五院最为有名,每家都早已超过了千次以上的手术。肾移植权威,武汉同济医院的夏穗生教授在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经常发表专业性文章,据他说至1998年底全国已经进行过两万四千九百五十四次肾移植。“ 我国器官的供体来源除了一部分来自亲属的活供体外,其余的要靠死刑犯的尸体,作为移植器官的主要供体来源,甚至是唯一来源”,沈阳中国医科大学的黄焱于1998年在医学与哲学第六期上写道。黄焱,夏穗生和另一位著名的移植专家裘法祖等同行们都呼吁政府定出关于脑死的规定,因为单凭死囚器官依然供不应求。

难度高,成功概率低的大器官结合手术,多半施之于普通病人身上,他们出不起大价,但对医院具有医学实验性质。牡丹江心血管病医院1993年进行了两次联合性心脏移植。十月的一次是给一个病人施行心肺结合手术,电视报纸大肆宣传祖国医学的先进,其实手术进行相当困难,用了十六小时。表面上算是成功,病人没有当场死亡,却也没活过数十小时。对于当时“ 捐献”心肺的供体没有人提及,因为那是一名二十岁的盲流青年,在牡丹江市除了一个妹妹,没有别的亲人。 他不是在刑场枪决的,而是在医院的一间地下室,脑袋挨了一颗子弹后,就被掏心挖肺,移植到新主人体内。手术前他数度被带到医院验血检查,被告知是健康体检,所以并不知道最后一次要取他性命。当他当天知道时,要求见他亲妹最后一面,被法院干部拒绝。一旁的医院副院长高某开玩笑说:“ 你想见亲人,我就是你亲人,党是你的亲人。” 关于这件事和牡丹江这家医院利用死囚器官移植的情况是一位在该院担任大夫,并亲自参加过数次手术的杨姓医生于来美后,说出来的。

经过二十多年的演练,中国大夫们在器官移植,特别是肾脏移植方面已是驾轻就熟了。最受欢迎的自然是能带来外汇的海外顾客,从台湾,香港,日本,东南亚和美加等地每年有大批的病人来到中国换肾。他们付的价格在两万五到五万美元之间。这对大陆的医院是很大一笔收入。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对许多机关,企业进行权力下放,紧缩财源,许多医院面临财政上的压力,不得不开源节流。节流的方式之一是拒收付不起医疗费用的穷病人。开源方式之一的是发展收费高的器官移植手术。因为死刑犯多,医院只需付相对来说,不高的款项,给法院及有关单位去打通关节,器官来源就源源不断了。然而死者本人及家属是拿不到分文的。死刑犯数量虽然大,但排除有病,年老,烟瘾过重,少数民族以及其他原因之后,剩下约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是可以利用的。这时候如果死囚依然顽旻不化,或家属还从中作梗,不肯对祖国做出最后的“ 贡献”的话,那么公检法的干部就不客气,要使出偷梁换柱的手段了。

1999年五月三十一日河南信阳市中级法院判处的四名死刑罪犯,于当天行刑。其中一个叫赵炜的犯人的老母亲饶恩怀并不知道大限已到,正想带了孙子出门去探监时,接到儿子好友的电话,他说在上班的路上撞见刑车开往刑场。老人只好改变目标,赶紧奔向火葬场,准备在火化前看儿子最后一面。饶老太太在火葬场等了几小时,终于没有能见到他儿子的遗体。不仅是她,其他两家人也都没能见着死者的最后一面,四个死刑犯中只有一个人的尸体被送到离刑场最近的这家火葬场。这件事后来由三家人委托一名叫程维民的人,进行调查,才真相大白。原来三名年轻的犯人被枪决后,尸体立刻被抬到停在刑场旁的医务车中,医生们快速摘取了他们的器官以后,怕家属发觉,因此绕远路,送到几十里外的另一所火葬场去火化,来个毁尸灭迹,死无对证。程维民采集了人证物证,甚至收集到医生们在现场所使用过的手套和保存肾脏的液化剂的塑胶袋。现在死者的家属正在投诉司法机构,要“ 讨个说法”。可怜老太太,“ 讨说法” 是电影和戏剧演来哄人的,在大陆的现实生活中,那是缘木求鱼。

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是个“ 无法无天” 的社会。 无“ 法”,因为法律既不完善,又形同一纸空文,上下都不遵守。无“ 天”,因为道德人伦,人性尊严遭受长期地摧残,一切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观念经过半世纪的恐怖和高压 统治已经淡薄如水。加之要“ 富起来” 的欲望,疯狂地席卷神州大地,人们如痴如狂地追求物欲和金钱。以上的例子为当前中国变态的社会做了最好的诠释。死刑的执行都有检察官,公安,监狱人员和武警在场,他们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将不守法的公民处死。然而就在执法过程中,他们自己却又知法犯法,去侵犯一具不能反抗的尸体,既夺其命,又残其尸。人皆有不忍之心,这些国家干部实在忝为人也。医生有医德,救人助人是他的天职,却参与这种窃尸盗器的勾当。人生如舞台,世间最大的荒诞剧就在中国大地连台上演。如果说摘取死囚器官是为了帮助别人获得新生,那是谎言。中国没有一家医院和医生会给一个肾衰竭的穷苦农民进行器官移植,除非是为了宣传和医学实验。吴弘达先生经常把大陆器官移植的医生同纳粹医生类比,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这种比较完全可以成立。

中国的司法人员和医生在大陆干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事,一有机会到外国来,还会利欲熏心扮起掮客的脚色来。1997年一对来自四川,居住在康州的医生戴勇夫妇在美国的中文世界日报上登了广告: 中国换肾,勿失良机。ABC 电视公司在吴弘达的协助下,把正在旅馆里跟“ 顾客” 谈话,点数现金五千美元“ 服务费”的戴姓夫妇逮了个正着。美国观众领教了中国公民在他们的自由国度里,钻漏洞犯法,进行人体器官买卖的贪婪又愚蠢的嘴脸。

1998年,来自海南岛的前检察官王诚勇又想在美国进行贩卖人体器官的大宗生意,因为作为检察官他经常同赴刑场,知道海南一地每年至少要枪毙两百人。他向乔装某肾移植中心主任的吴弘达保证,每年可以供应死囚器官五十具。 “ 中国人多,不缺这个” ,王检察官说得兴起,连连问: “ 眼角膜也有,你要不要?” 王某被美国法院因企图贩卖人体器官而起诉,在美国狱中关了一年多,可惜最后因将他介绍给吴弘达的那位美国公民难以出庭作证,美方最后撤消起诉。 王检察官体会了民主国家法律的公正,应觉悟到法律是保护人,那怕是像他自己这种犯了法的外国人的权利的。他若有良知,回想自己依据中共的法,夺取了多少人命和他们的肉体,能不惭愧吗?

具有“ 中国特色”的共产党文化造就了一大批专业人才,他们是技术一流,聪明过人的“ 菁英份子”,这些人唯独缺乏“ 心”和“ 性”,就如同机器人:性能良好,便于使用,但就缺那么点人味儿。上述的戴勇夫妇,王诚勇检察官就属于这类人。

天津武警总队医院烧伤科的王国齐医师经过剧烈的思想挣扎,最后才走向这条出庭作证的不归路。王医师对于摘取一息尚存的犯人的器官,只觉得害怕。他说他的同事们跟他一样,没有甚么良心负担,这些死者不是罪犯么?他们医生只是执行上面交代的任务罢了。在听证会上,主持会议的参议员Ros-Lehtinen 女士称赞王国齐是个有勇气,有正义感的人,她要求国务院的官员保护王医师和他尚在天津的家人。王国齐走出这一步,对揭发中共暴行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不论他的动机和出发点是什么,他都应当得到保护和尊重.

在第一线扮演同谋角色的大陆医生都并不知忏悔,那么可以想见中国普通老百姓也不会认为摘取死囚器官是严重的人权侵犯, 有些人甚至接受共产党所谓的“ 废物利用” 的说法。“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道理中国人耳熟能详,死囚犯也是人,如果他或她是你的手足骨肉,丈夫妻子呢?如果他们为了一家温饱,作下偷盗,甚至无意中伤了人命的事被判死刑,你能忍受他们脑后挨一枪后,一息尚存,血脉奔流之时就被宰割,最后剩下一堆被剥了皮的烂肉吗?容忍接受这种事,是同谋,保持沉默,是共犯。

*本文所引的资料和调查报告,证人证词是依据劳改基金会档案库的资料。设于华盛顿的劳改基金会刚出版了一本关于大陆摘取死囚器官进行移植的详尽报告: Communist Chrity, A Comprehensive Report on the Harvesting of Organs from the Executed Prisone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目前仅有英文版,中文书名定为: 共产党的慈善事业, 不久也将问世。欲订购者请以电子邮件联系, e-mail: laogai@laoga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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