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周一再过堂 最早中午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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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原定1月15日上午再次举行唐炜臻听证会,然而,法庭的时间表已被排满,没时间听唐的担保人,陈述担保唐的理由。唐将继续被监,1月18日再次聆讯,最早中午获保释。

唐炜臻于1月13日在加拿大机场被警方逮捕,被警方起诉诈骗逾5,000元罪名,他及两间由他控制的公司,还面对安省证监会提出的12项违反安省证券法的准刑事控罪。上周五,唐的妻子萧虹和他的担保人来到旧市政大楼法庭101室。

萧虹告诉媒体:“保释金已经不成问题,已经找到愿意出钱的人了。”据悉,唐炜臻的保释金可能高达6位数,估计要至少10万元才能走出法庭。唐炜臻的律师曾表示,唐炜臻已经破产,很快就要申请法律援助。他说自己只会担任唐炜臻的律师至保释结束。

法院规定,嫌犯的担保人,除交押金外,必须亲自出庭。一位叫Helen的女士来到法院后自称:“我住在北约克,是唐炜臻的湖南老乡。”另一位女士到现场后。说:“我也是湖南人,但不是唐炜臻的客户。”

周五,萧虹多次要求法院为担保人提供英文翻译。

唐炜臻被警察带进法庭时,穿黑色外套,里面是灰色西服,戴眼镜。当天,安省证监会的调查员葛艾(Jeffrey Thomson)也出席了聆讯,但未在会上发言。证监会从去年3月起,调查唐炜臻的外汇交易,葛艾是证监会唐炜臻案的首席调查员。

唐炜臻的妻子萧虹也曾从事金融投资工作。加拿大投资业监管协会(Investment Industry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of Canada)称,1998年2月9日,萧虹开始在Gorinsen投资公司(后来改名为Argosy Securities Inc.)当销售员。

2004年6月11日,她承认她违反了该协会的规定,非法获取5,051.60加元的佣金,并接受相关处罚:在10年内,不得在加拿大的任何一家投资公司,注册成为销售员(Registered Representative);接受70,000元罚金。

1月18日(周一)中午,法院将再次举行聆讯,决定是否释放唐炜臻。

警方表示,现年51岁的唐炜臻涉嫌在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在网上自称“华人巴菲特”,有超过100名投资者成为怀疑是“庞氏骗局”的受害人,涉及款额高逾3,000万,受害人遍及美国、加拿大及中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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