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卫和:行政复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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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26日讯】我叫尹卫和,家住湖南省湘乡市育段乡东塘铺村王家屋场村民组,60号。

我是从2010年11月5日到达广州。是因广州是流动人口特别多的地方,又是亚运会在开之即,记者特别多。我就是在这里写了反对腐败,为是申冤的材料,和横篇热爱祖国,直篇反对腐败,为民申冤的传单。怕影响国家的形象,还买有一个小皮包装材料和传单。非常注意形象的慢慢在广州市政府附近和广州塔附近发放。希望全国人民和各界媒体共同监督,一些政府机关和一些官员的腐败,来改变社会治安和祖国各地的良好形象,同时希望他们用法律做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广州时,我住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黄庄村黄庄旅社。在2010年11月11日,广州市公安局受湘潭市公安局的委托。在晚上11:00被太和派出所查身份证。他们不出示任何证件,违法地把我带进了太和派出所,非法关押强制做笔录,还没收我的多份维权材料,有山东人命案五件,广东劳动争议等及扣压我的身份证,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第二天(11月12日),湘乡市育段乡政府来了,彭灿一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还有育段乡派出所一个姓王的副所长。当天就把我接回了湘乡。到湘乡时就把我关押在交警大队旁边的一个旅社,还有四五个守的。守的为首人是育段乡助理乡长,万乡长,在他说话的口中得知是湘乡市市委办公室主任、育段乡政法委书记彭辉文的指示。在11月13日早上育段乡派出所董相玉所长带一个姓李的,把我用警车送到治安大队,那个姓李的还跟我做了笔录,但我没签字。后派了几个人守住我,在晚上把我非法送进了拘留所。拘留证上写着我扰乱了公共秩序。因为我的确没扰乱公共秩序。所以我没签字,他们就不给拘留证,这完全是诬告。要我真扰乱公共秩序,在那三步一岗二步一哨的地方不会被广州公安捉住吗?

他们这样做,是维护腐败,违背人民,危害百姓。这样的警察和官员还留着干什么?

我特请求湘乡市法制办尊敬的领导,追究违法犯罪的警察和官员的刑事责任,还我清白,并赔偿和拘留的损失、名誉损失、精神损失1万元。

请求人:尹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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