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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人名册自11月9日起在各公所阅览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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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县政府民政局公布选举人名册,新北市第1届市长、议员暨里长选举之选举人名册,自本(99)年11月9日起至11月11日止在各公所公开陈列、公告阅览3天。新北市选举委员会呼吁选民踊跃查阅,公告阅览期间内,如发现选举人名册有错误或遗漏时,可以口头或书面向公所提出,由公所予以记录后,转送户政事务所依据户籍资料登记查核办理。

选举人名册记载选举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及户籍地址,为避免选民个人基本资料外流,选举人名册公告阅览期间,仅供选举人在场查阅其个人及户内人员为限,另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0条第3项规定,选举人名册编造后,不得以抄写、复印、摄影、录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外提供。公告阅览期满后,各户政事务所查核选举人名册后即为确定,并由新北市选举委员会于99年11月23日公告本次选举人人数。

为正确及保障选举人投票权利,选民如于99年11月24日前尚未收到投票通知单,请迳向户籍所在地之户政事务所或公所查询;另依户籍法第50条第1项规定:“全户迁离户籍地,未于法定期间申请迁徙登记,无法催告,经房屋所有权人、管理机关、地方自治机关申请或无人申请时,户政事务所得将其全户户籍暂迁至该户政事务所。”选民如有收到非户内人口之投票通知单时,如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依上项规定,迳向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提出申请。

投票当日(99年11月27日)选举人应凭本人国民身份证领取选举票,当天各户政事务所仅受理一般查询事项,不受理国民身份证申请补(换)发及领取事宜,请选民特别注意,如国民身份证遗失或新式国民身份证已办理尚未领取者,务请把握时间于99年11月26日前备齐相关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之户政事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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