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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争议 王建(火宣):宽恕莫用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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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6日电)死刑定谳被告执行与否,引发争议。身为基督徒的监察院长王建(火宣)今天投书媒体指出,宽恕不能无限上纲,用错地方,法官如判了死刑,就应依法执行。

王建(火宣)投书表示,最近大家常谈宽恕,要废除死刑,甚或对已判处死刑者,故意不执行;也有人为文,说如果有人杀了他的家人,会饶恕杀人犯。这当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圣经的教导,但这些都是由个人出发的饶恕。

他说,检察官仍会对杀人犯提起公诉,交由法官审判。这时检察官不可说,要宽恕这个杀人犯,就不提起公诉了;而法官如判了死刑,“就应依法执行”。这与被害人或家属是否宽恕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王建(火宣)认为,法官在判人死刑时,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宽恕的美德,但这种美德在执法时,就应搁置一边,必须依法论罪。台湾现在有些乱,这与大家动辄好斗,斗得你死我活有很大关系。台湾确实需要更多宽恕,但“宽恕不能无限上纲,用错地方”。

他指出,很多人心里、嘴里讲宽恕,但事到临头能不能诚心宽恕,可能是另一件事,因此他希望,当社会谈对死刑犯宽恕时,也要设身处地,不要将这些受害人的家属,都贬为是缺乏宽恕美德的人,当然更不能将自己圣人化。

他表示,圣经上说爱必管教。爱台湾,坏人必须要受到管教,众多的台湾百姓,才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至于这种爱的惩罚要到什么程度才恰当,例如要不要有死刑,这是可以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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