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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
【大纪元5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文婵、郭芳绮/高雄报导〕高市陈姓国三生手机在教室充电不翼而飞,求助老师反被要求自行报警,引发质疑处理不当,警方研判是学生所为,感叹错失机会教育,恐将依法吃上官司。
*有瑕疵 校方协助善后*
该校校长坦承处理有瑕疵,老师未依规定通报学务处,也未通知警方到场协助,校方完全不知情,将全力协助弥补善后,通知家长到校处理,待找到偷窃学生,协助双方达成和解,促成事件圆满解决。
警方调查,某国中陈姓三年级学生存钱,与母亲合资购买6000元新手机,利用下课5分钟时间,放在教室角落充电,直到上课钟声响起,前往拿取竟不翼而飞,赶紧报告梁姓老师“手机失窃怎么办?”
不料梁老师未立即处理、当下进行机会教育,也未通知警方到场协助,反而要陈生放学后,自行上警局报案,陈生傍晚在同学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报案,强调“老师要求上警局报案”。
由于陈生未满18岁,须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因此紧急通知家长到场,警方依法受理窃盗案,研判应是学生犯案,已调阅手机序号、通联纪录等,透过销赃管道深入追查。
警方认为学校处理不当,老师第一时间未协助陈生,提供学生自新机会,应可避免触法行为,且学生携带贵重物品到校,需负起保管财产责任,老师应教导防窃之道。
*有前科 恐将误人子弟*
警方强调,校方应有积极作为,及时导正偏差行为,一旦透过司法程序,窃盗依法是公诉罪,学生将留下前科纪录,老师恐将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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