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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关税障碍重重…中国耍奥步 刁难台湾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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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台北报导〕马政府一再以两岸签定ECFA将可减免关税为诱因,说服全民认同ECFA对台经济效益。但事实上,根据经济部国贸局调查汇整,中国大陆对台各项非关税之不公平贸易障碍,包括智财权、关务程序、关税估价、检验检疫、标准认证、输入许可管制、台账实转制度等,才是让台湾商品困难进入中国市场的关键。

以电器用品3C认证手续为例,台湾厂商必须在中国设厂才能取得认证,因为认证手续之一是至台商在中国的工厂进行检验,若产品线全在台湾的厂商,则无法取得认证进入中国市场,因此即便关税是零,也无法在台湾生产、销售中国。

签ECFA后免关税

仍须多花费额外支出

中国自2003年起全面实施强制性产品检验制度,但未开放境外代验机构,所以厂商必须将产品送到中国测试,若测试合格后,还需到工厂检查,中国官方就必须到该国进行工厂检查,一来一往要六十至九十天,早已错过进口时机。

另外,中国海关还经常在通过时刁难,手续繁琐、效率低落、关税估价过高等,根据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调查,中国海关经常对台湾输出的机器设备“特别对待”,中国海关经常要求重新审核关税价格,也就是即便签定ECFA减免机械、工具机关税,企业为解决中国海关刁难问题,还是得多花费额外支出。

此外,中国至今尚对车用及航空用汽油、煤油、车用轮胎、汽车、起重车、摩托车、天然乳胶等六十五项商品施以输入许可证管理。

中国大陆输入许可管理是采“一关一证”制,即申请在青岛输入的货物不能临时改在厦门进口,不利厂商进行货物机动性调度。其实际执行上亦有相关法规不明确、输入许可证效期过短等问题,不利厂商进口。且中国对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成品油、化肥及棉花等仍限定必须由中国的国营贸易公司进口。

且自2007年8月23日起,中国实施修正“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将原国外进口原物料时所采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规定,改为台账实转,即由海关收取应征关税、进口环节税等值之保证金,企业在规定内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后,再将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增加企业许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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