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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证者连带责任 立委提案放宽

【大纪元10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2日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24日将初审公平交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赵丽云提案,将广告荐证者需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仅限名人,不包括素人。

赵丽云提案指出,去年公平交易法修正通过时,规定广告荐证者不论名人或素人,凡是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于商品或广告上对商品价格、数量、品质等,有虚伪不实的代言或引人错误,都需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赵丽云表示,大部分消费争议都来自知名公众人物或专业人士代言,路人、素人可能被利用而不自知,或根本没收取任何报酬,被以相同标准究责不公平。

她提案修法,对连带赔偿责任,限于代言的知名公众人物、机构及机构负责人,其中也包括外国人。

国民党籍立委罗明才也有类似提案,规定广告荐证者体验结果等,有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也应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但能证明未获报酬或赞助等对价关系者就不适用。

赵丽云说,相关修正条文草案经她与公平会沟通后,公平会认为,修法方向将以荐证者取得的报酬多寡,决定是否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她也认为相关修法方向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