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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护拟排富 劳委会研议

【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5日电)据报载,5都劳工局长建议外籍看护工的聘雇资格应订“排富条款”;劳委会职训局今天表示,尊重各界意见,若有外劳政策协商小组委员提议,不排除将此建议纳入议程讨论。

据苹果日报报导,名人滥用外籍看护工案频传,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妻子曾馨莹在上个月让外籍看护工提购物袋,遭台北市劳工局裁罚。为保障国籍民众就业权益,5都劳工局长认为外籍看护工的聘雇资格应订“排富条款”。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长林三贵对此表示,12月底将召开“跨国劳动力政策咨询协商小组”会议,若有小组委员提出,会将此议题纳入议程由劳、资、学者共同讨论。

依劳委会统计,今年从1月至10月统计违反就业服务法遭罚行政罚锾有1747件,99年整年约有1657件。劳委会职训局外国人聘雇管理组长傅慧芝说明,其中因要求看护工做看护以外工作而遭罚的型态常见,多因雇主观念不清楚,今年至10月底遭罚约645件,占近1/3,举发来源,主要从县市政府主动查察、民众检举和外劳透过1955专线申诉3个管道而来。

傅慧芝表示,劳委会研拟外籍劳工政策,会透过“跨国劳动力政策咨询协商小组”结合劳资学政意见,做为社会对话平台;关于外籍看护工申请是否需订定排富条款?劳委会接受各方意见,但因涉及层面广,各方意见多元且分歧,内容又涉及修法,劳委会仍需时间,广泛搜集资料,再多方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