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石静笛:取证=犯罪?

【大纪元2011年05月11日讯】最近,在大陆的微博上,广西维权律师杨在新公开了自己家人的联系方式,因为地方警察正在搜罗他的所谓犯罪证据,他估计自己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李庄”。

李庄案轰动中国法律界是因为定罪的理由:李庄被重庆当局指控对着犯罪嫌疑人眨眼睛、诱导他做伪证,所以重庆法院判李庄一年半有期徒刑。后来,大陆律师们为抗议这种“欲加之罪”,集体把上眼皮用黑色胶布粘住,因为眨眼就将犯罪。

杨在新律师其实已经看到了这种对全体中国律师的恐吓了,他已经很小心翼翼了。去年年底他接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为一位犯罪嫌疑人辩护后,当他去见证人时,从头到尾都录了像。后来,证人在法庭上说得和他提交给法庭的证词是相同的。

本以为顺利走完司法过程,但没想到,今年大年期间,当地警察把这位关键的证人给抓了。虽然他很小心的为自己留下了证据。但是从职业的角度,杨在新马上意识到有一只黑手在悄悄伸向他。他并不是没经历过类似的打压。他曾被不明身份的一群人毒打,满脸、满身都是伤;也曾被人栽赃白粉,并遭举报说他私藏毒品。

为什么这样对待一位律师呢?因为杨在新不仅曾经为民主人士辩护过,而且也曾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不仅为失地农民向当地政府讨要赔偿,而且为被强迫拆迁的民众呼吁公道,因此有权势者把他视为眼中钉。自从重庆法院给李庄定罪后,“律师伪证罪”也就成了把维权律师送到监狱里去的最严厉、也最无耻的办法了。

让律师不敢取证,一调查取证就被抓和被判伪证罪,这会带来什么?那就是委托律师辩护的人的利益和权利得不到保护;法官看到的证据多来自单方,想还是不想公正断案都无法正确的判断;法律的天平只会向有权力和有钱的那个方向倾斜;还有,中国律师的生存空间会被打压得更狭小不堪;而中国老百姓的权利更是被剥夺得一无所有。

面对恶劣的环境,杨律师现在每天把随时可能被抓时应该带着的东西,象牙刷、拖鞋都随身携带着。他的内心感到不公和悲愤。这是中国千千万万个保持着内心的正义感、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体会过的痛苦。

造成这痛苦的源泉是这独裁的体制,它衍生出了从上到下、无所不在的不公正。近些年更是暴露了其黑社会的特征,不光是在街头,而是就在法庭上,对待这律师们。现在,我从杨律师身上亲眼看到了,即便是律师,在中国都无法自保。所以我也确信,只有抛弃这个祸害中国人的枷锁,我们才有平安,才有权利,才有尊严,才能正常的活着,才再也不受到那夹在正义感和牢狱酷刑之间的恐惧折磨了。

愿尊敬的杨律师平安健康!愿所有的中国人真正幸福而有尊严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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