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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袭击浣熊男子或获轻判

【大纪元2011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综合报导)今年6月1日,多伦多男子阮东(Dong Nguyen,音)用木棒袭击破坏自家花园的浣熊,被警方逮捕并检控。7月13日,该案检控方对法庭表示,将按轻罪监控阮东。

阮东原被警方控以“虐待动物”(cruelty to animals)和“拥有武器作危险用途”(possession of a weapon for a dangerous purpose)两项罪名。虐待动物罪最高可判2年监禁。

在周三的法庭聆讯上,检控方律师对法官说,他们将按轻罪(summary offences)类别继续对阮东的监控。

加拿大刑法中有轻罪及重罪(indictable offences)之分,轻罪包括罚款、短期监禁或两者皆有,不需要陪审团参与审判;重罪最高刑罚可达10年监禁,通常可以有陪审团参与审判。

阮东现年53岁,6月1日,多伦多警方接到市民报告,称有1名男子正在袭击自家后院中一群浣熊。警员赶至现场时,发现后园角落有一只受伤的小浣熊,浣熊妈妈则已将另外的两只浣熊幼崽带走。多伦多动物服务中心称,受伤的小浣熊除脚趾有骨折外,其他情况良好。

阮东的下一次聆讯时间是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