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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未提劳退金 劳保局一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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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4日电)南山人寿没有为改选劳退新制保险业务员提缴劳退金,遭劳保局按月处10万元罚锾。行政院劳委会劳保局今天表示,将继续处罚直到南山提缴为止。

南山人寿因为没有为改选劳退新制的保险业务员提缴劳工退休金,劳工保险局针对南山人寿违反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的行政处分,按月连续处以最高金额新台币10万元罚锾,目前共有40件裁处案,总罚锾已累积达400万元。

劳委会劳工保险局劳工退休金业务处经理薛永芬今天表示,南山人寿从去年开始因不服裁处向劳委会提37件诉愿案,遭驳回34件,其余3件仍在审理中。南山人寿也向法院提行政诉讼,21件案件中已有10件南山人寿获判败诉,认定劳保局的行政处分无违误,另有1件判决原处分撤销,劳保局针对这件撤销案件,已向最高行政法院提上诉。

薛永芬说,南山人寿已缴纳罚锾金,劳保局为保障劳工退休权益,将继续按月连续处罚南山人寿,直到南山人寿依法提缴劳工退休金为止。

劳保局说明,行政法院判决南山人寿败诉的理由是,保险业务员纳入公司组织与其他同僚分工合作,因此保险业务员与公司具有劳动契约的从属性特征,是劳动基准法所称的“劳工”,应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因此南山人寿应依法提缴劳工退休金。

劳保局表示,南山人寿是大型保险公司,有很多保险业务员在旗下工作,公司经营业务又与大众保险利益相关,更应遵守法规善尽社会责任,呼吁南山尽速为适用劳退新制的保险业务员提缴劳工退休金,以弭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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