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香港重大新闻回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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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09日讯】2011年还有一些全年持续发生的事件,包括内地孕妇来港生仔致香港医疗系统紧张、公立及私立医疗事故、内地人来港豪掷千金买楼、非法骨灰龛场不断增加等问题……

(十六)内地孕妇增 对港造成沉重负担

香港政府统计处2011年12月初的数据显示,2010年内地孕妇在香港诞生的婴儿有3万7千多名,占香港出生婴儿总数的45%,其中父母均不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婴儿接近3万名。而据香港医管局的统计显示,2001年来港产子的人数仅为620名。时任政务司司长唐英年2011年12月9日出席立法会时承认,这3万名婴儿的去向,成为左右香港人口政策的重要因素。他指出内地孕妇产子原因复杂,其中一个原因是回避大陆一胎化政策。

现在香港公私营医院设4.5万个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配额。但医管局透露,2011年1至11月“冲急症室”产子的大陆孕妇有1,453人。并预计2012年人数会高达2,500人。加上医管局2011年初由于预料龙年的出生率会大增,而把配额减至3.34万个,相信“冲急症室”的数目可能进一步增加。内地孕妇除“冲急症室”外,还出现“冲关”情况,增加入境处各口岸前线员工的压力。

内地孕妇大量来港产子,加上人工受孕个案激增,导致公立医院妇产科和初生婴儿深切治疗部(NICU)承受巨大的压力,医护人员大量流失到私立医院。医管局辖下公立医院2005至2009年多胞胎增幅约48%。而当局不对内地孕妇分类处理,强行一刀切限制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配额。令不少港人内地妻子除要支付出高额的不公平分娩费外,又要跟夫妇均为内地人的孕妇争订床位。影响伸延至本地孕妇也得不到合理的服务。

内地孕妇还带来另外三个问题,包括欠费、夜袭及弃婴。据香港审计署2007年12月资料,揭内地孕妇在公立医院产子拖数情况严重,总欠款至少2亿2千多万元(不包括其它来港求医走数的情况)。且近年内地来港产子孕妇数目大幅增加,欠费情况有不断上升趋势。同时,医管局表示,大部分内地孕妇赴港产子都会选在零时以后过境入院,给医院夜班人员带来很大压力,而且不利于产子安全。原因可能是为少算一天住院天数,以减少费用。另外,香港医务社工在医院内接触到出生后被遗弃的婴儿,其父母都是内地人,婴儿全部有不同程度的伤残。

因此,一群香港市民及网民开设了脸书(facebook)专页“反对内地孕妇来港产子!10 万人Like俾政府睇!”,表达对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不满及要让香港政府知道本地孕妇不会再哑忍。至今已有4万多名网民支持,并曾派发传单及发起静坐。◇

(十七)公私医院医疗事故频生


2011年最后一宗医疗事故发生在伊利沙伯医院。(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疑隐瞒医疗事故的私立仁安医院(网络图片)

近两年,涉及公立及私立医院的医疗事故,报载和有报告的有大幅增加的趋势。2001至2007年,数字还呈个位,但自2008年起,便开始发生两位数字的事故,2008年为12宗,2009年为24宗,2010年飊升至45宗,2011年更达56宗。

最新一宗是一名伊利沙伯医院原本康复进展良好的中风病人,在2011年圣诞长假期病情突然急转直下死亡。关注病人权益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指出,公立医院医生的确有人手短缺的情况,尤其在长假期及周末周日更特别缺乏人手,令病人未能获得适切的治疗。但深层原因是公立医院医生流失严重,医科毕业生名额又少,即使最近有所增加,但仍追不上需求。

他认为要解决问题,首先是短期内聘请海外医生应急。其次是检讨医疗资源架构,阻止医生流失。其三是增加医学毕业生名额。否则,同类的医疗投诉个案会继续发生。针对近期公院连串医疗事故,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要求该局成立委员会,检讨临床管治问题。医管局建议,由该局董事局成员担任委员会主席,成员包括前线医护人员及该局以外的独立专家。

公立医院事故多涉及人手紧张问题而引致,但私立医院则疑为医院医术及操守问题。一宗8月发生的事故,延至12月初才爆出来,事涉私立仁安医院。该院生殖医学中心8月18日,发生女病人进行人工受孕前的取卵手术后两日出现并发症,要到公立医院切除一边卵巢,一度要入住深切治疗部的医疗事故。仁安于12月9日才将事故通报卫生署及负责发牌及监管全港的生殖中心的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当日负责手术的龙炳梁医生向管理局承认事发后没通报仁安。院方称12月1日接获病人投诉后才知悉事件。仁安涉嫌违反24小时报告严重医疗事件的通报机制。然而原来现时无论是迟报或漏报,对私家医院罚款最高只是1,000元。

立法会议员郑家富批评违规罚款千元太少,又指政府有必要增加罚则或提高罚款到50万元,才可以迫私家医院主动跟随机制通报,令苦主可以向医院追究。私院2010年呈报10宗严重医疗事故,2011年则有4宗。◇

(十八)内地豪客豪买香港楼


(大纪元)


图为由一深圳买家购入,成交价格为1.5888亿港元,创下新界新房单套价格纪录的天赋海湾2号屋模型。(网络图片)

近年不断有舆论指大量内地热钱流入本港,包括楼市,为了解内地人购买香港楼宇的实际比例,环保组织环保触觉2011年12月中旬公布了一项针对近期5个新楼盘销售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由内地人买家及港人内地人联名买楼比例,占总成交量的20%至30%。若不计算公司名义、非内地外籍人士及中港联名购买,只单纯计算内地买家及本港买家,则比例为37.5%及62.5%。据此推算,内地投资资金达180亿港元,比香港人的单位平均购买额要高。

环保触觉调查的5个开卖的大型楼盘,共4,116个单位,包括名城(长实)、缙城峰(嘉里)、珑玺(新鸿基)、帝峰‧皇殿(信和)及尚城(长实),计算港人、非港人及公司的购买比例及成交价,证实内地人已攻占香港之第一手私人楼宇市场。

除上述楼盘外,信和旗下2011年底推出的尊尚豪宅系列新盘“天赋海湾”,地处东铁(连接深圳罗湖与香港红磡)大学站附近,参观购房者中不少是广东客。其中价格最高的2号屋由一深圳买家购入,成交价格为1.5888亿元。这一价格创下香港新界新房单套价格纪录。

而“天池屋”豪宅亦是受内地客热捧,新鸿基地产位于大角咀“珑玺”第1座39及40楼的“天池屋”(附设天台泳池),面积3,532平方呎,今年中由湖北武汉出生、刚于本港联交所上市的卓尔发展(2098)主席兼行政总裁阎志,以其配偶陈丽芬公司亿锋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以1.5069亿港元购入,呎价达4.266万元,是区内最贵大宅的主人。

11月初,将军澳新盘“天晋”3座48楼顶层复式A室连泳池的天池屋,建筑面积2,560平方呎,属五房连套房间隔,在楼盘开卖初期以卖出,打破同区呎价纪录,买家为内地豪客,来自广东省惠来县的振豪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黄少鹏,以5,120万元购入,呎价2万元。

(十九)公众龛位供不应求 私人龛场违法经营


屯门叠茵庭居民及各界关注骨灰龛法案大联盟成员2001年10月10日到极乐寺门外抗议,不满其非法僭建骨灰龛。(摄影:梁路思/大纪元)

现时平均每年有近5万宗火葬,但公立的公众骨灰龛位供不应求,先人最少要轮候2年或以上才有机会“入伙”。据殡仪业商会理事长刘志光估计,现时全港私人骨灰龛营办商有四、五十个,龛位数目最少约10万个,涉及利益高逾30亿元。见有利可图,近年违规兴建的私营龛场大量出现。部分更贴近民居,引发连串抗议。

政府在压力下最终就发牌规管私营骨灰龛场进行3个月公众咨询,预计最快3年后才可落实,即立法规管骨灰龛须由下届政府进行。法例生效前,已经存在的龛场,即使将来不符合发牌条件,都可以申请暂时免责,继续经营。发牌条件除符合建筑、土地契约外,经营者还要证明龛场是自置地方,或者租约最少有5年。政府劝喻消费者购买龛位前要了解清楚龛场的资料。

各界关注骨灰龛法案大联盟质疑当局拖延立法,目的是纵容违规龛场帮助政府解决骨灰龛供不应求的问题,姑息违规骨灰龛场。又指在骨灰龛政策检讨期间,违规龛场兴建仍此起彼落,甚至有被勒令停止经营的违规龛场可循合法途径申请更改土地用途,将之规范化,反映各部门纵容及未有严格执法。

被发展局列入违规表二的私营龛场明月山司法复核案,高等法院2011年10月3日裁定明月山败诉。而有5千个骨灰龛位的屯门极乐寺在官地兴建骨灰龛场,被地政署发出清拆令。极乐寺提出司法复核许可申请,11月3日被高院驳回。9月底,发展局取得和公布的90多个私营龛场资料,有65个列入表二,即像明月山般,被政府认为不符合有关土地契约和城市规划的规定。同时在表二有不少龛场是由一些寺庙经营,但原来至少有17间龛场连庙宇资格也没有,本身并无注册,即是违法经营。

明月山龛场司法复核败诉后,很多同样涉嫌违规经营的龛场仍然继续出售龛位。关注骨灰龛大联盟要求政府立即取缔这些龛场,以及不准他们再卖广告,保障消费者权益。

对于相继有私营龛场被揭发违规经营,消费者委员会促政府公开符合土地用途的私营龛场名单,让市民查阅,非法与否一目了然。市民亦可要求龛位卖家在合约清楚订明所售龛位属合法,否则可订明退款条文,以作保障。◇

(二十)外佣争居港权案

继香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争取居港权后,外佣争取居港权案成为2011年底的焦点之一。香港首宗外佣争取居留权司法复核案2011年9月30日在高等法院作出裁决,审理法官认为香港现行《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有关规定。判辞表示,《入境条例》订明“外佣不属通常居港”的条例,与《基本法》第24条指明,居港满7年可以有永久居民资格的条文不一致。判辞又指,即使外佣雇佣合约,对外佣有限制,但亦不足以令外佣丧失申请通常居港。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回应表示,港府确信《入境条例》符合《基本法》,决定上诉,排期在10月26日审理;港府同时提出暂缓执行令。

高院法官10月26日下令把申请人Vallegjos Evangeline Banao(女,在港打工二十多年)的个案发还人事登记审裁处处理,又指港府即使不处理其他外佣的居权申请,也不构成藐视法庭,若因此引发相关诉讼,法庭可再作处理;港府最终接纳法官建议,不再继续暂缓令申请,亦表明继续暂停处理外佣的居权申请。不过,有学者及政界人士批评法官的裁决制造混乱,将会引发新一轮的司法复核潮。

另一宗个案10月18日于高院聆讯。曾为家佣、来港近30年的一对菲籍夫妇,因外佣身份于06年被入境处拒绝永久居留而上诉,其后入境处决定酌情暂准他们无条件逗留,换取他们终止上诉,待7年后再申请成永久居民,但二人认为早居港满7年,申请司法复核推翻有关决定。11月3日,高院裁定,男申请人胜诉,个案获发还人事登记处再审,但女申请人则被驳回。

而2011年最后一宗外佣争居权案11月10日裁决,一对菲籍母(居港19年)子(美菲混血儿,96年在港出生)以视香港为永久居住地为由,申请成为香港居民,但遭入境处及人事登记审裁处拒绝,案件早前于高院进行司法复核败诉。法官林文瀚当天颁下判词,指申请人符合“通常居港”的条件,但不等于同样符合已“视香港为永久居住地”,遂驳回两人申请。

前后3宗外佣争取居港权官司案件,全部尘埃落定,涉及的5名申请人,只有2人的个案可获发还至人事登记审裁处重新考虑,最终结果未知。而为何3宗不同年期申请的个案为何会安排在同一年的差不多时间审理,则不得而知。

目前香港大约有11.7万外佣居港超过7年。◇

(全文完)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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