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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督盟吁涉案立委 退出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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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有案在身的立委加入司法法制委员会为立院长期以来的弊端。因忧心立委未能自我利益回避,进而左右法案、预算案,公民监督国会联盟15日呼吁立院修法箝制。律师出身、司法法制委员会召委尤美女表示,司法虽主张“无罪推定”,但这议题有讨论的空间。

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通常是“冷衙门”,除具专业背景、法律出身的立委会主动加入外,连身陷官司的立委,也不乏有人意图加入,甚至争取召委的职位。公督盟理事长施信民表示,有案在身的立委加入司法委员会恐影响立院的“中立线”,立委如果假公济私,司法单位也会有压力。

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政策学系助教陈耀祥指出,法案、预算的删减都掌握在委员会,虽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尚不能认定有案在身的立委是否涉案,但立委“避险”是根本立场。他认为,采购法都明定公务员需利益回避,更何况是立法院的立委,他呼吁要尽快制定相关的规范。

尤美女表示,立法院正准备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对于有案在身的立委,是否应回避特定委员会,可以讨论。◇

“有案在身”立委加入司法法制委员会一览

姓名 任期 委员会职称 涉案原因 在委员会不当行径
罗福助 第3、4届 2届召委 炒股、逃税 判4年 当选召委时,遭舆论质疑、部分立委抵制、检察官反弹。
何智辉 第1-6届 第6届召委 涉贪判19年、再行贿法官 利用召委职权要求司法相关单位对限制出境、侦查不公开提专案报告。
林进春 第4、5届 第5届召委 涉贿选、桩脚判5年 提案删除高检署预算
高志鹏 第5-8届 第5、7届委员 涉关说图利判5年 公督盟评为优秀立委,又建议有案在身立委不要加入司法法制委员会,引发外界批评。
廖正井 第7、8届 第8届召委 贿选
林正二 第4-8届 第4、8届委员 去年判第7届立委当选无效。贿选判1年8个月 以教育、交通委员会为主。
资料来源:公督盟、立法院、网路 记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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