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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督盟籲涉案立委 退出司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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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有案在身的立委加入司法法制委員會為立院長期以來的弊端。因憂心立委未能自我利益迴避,進而左右法案、預算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15日呼籲立院修法箝制。律師出身、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表示,司法雖主張「無罪推定」,但這議題有討論的空間。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通常是「冷衙門」,除具專業背景、法律出身的立委會主動加入外,連身陷官司的立委,也不乏有人意圖加入,甚至爭取召委的職位。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有案在身的立委加入司法委員會恐影響立院的「中立線」,立委如果假公濟私,司法單位也會有壓力。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政策學系助教陳耀祥指出,法案、預算的刪減都掌握在委員會,雖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尚不能認定有案在身的立委是否涉案,但立委「避險」是根本立場。他認為,採購法都明定公務員需利益迴避,更何況是立法院的立委,他呼籲要盡快制定相關的規範。

尤美女表示,立法院正準備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於有案在身的立委,是否應迴避特定委員會,可以討論。◇

「有案在身」立委加入司法法制委員會一覽

姓名 任期 委員會職稱 涉案原因 在委員會不當行徑
羅福助 第3、4屆 2屆召委 炒股、逃稅 判4年 當選召委時,遭輿論質疑、部分立委抵制、檢察官反彈。
何智輝 第1-6屆 第6屆召委 涉貪判19年、再行賄法官 利用召委職權要求司法相關單位對限制出境、偵查不公開提專案報告。
林進春 第4、5屆 第5屆召委 涉賄選、樁腳判5年 提案刪除高檢署預算
高志鵬 第5-8屆 第5、7屆委員 涉關說圖利判5年 公督盟評為優秀立委,又建議有案在身立委不要加入司法法制委員會,引發外界批評。
廖正井 第7、8屆 第8屆召委 賄選
林正二 第4-8屆 第4、8屆委員 去年判第7屆立委當選無效。賄選判1年8個月 以教育、交通委員會為主。
資料來源:公督盟、立法院、網路 記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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