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元旦起 开车低头族罚3千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2年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开车时喜欢使用3C产品的低头族注意了,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26日表示,102年(2013)1月1日起,凡是开车时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类似装置传送简讯、收发电子邮件、拨接语音信箱、编辑或浏览电子文书档案,使用Facebook、Line等社群网站或执行电子游戏程式等,都属违规行为,汽、机车驾驶违反规定者,分别处以3千元及1千元罚锾。

而若是在塞车或等红灯时间汽、机车驾驶有相关行为,仍会比照行驶中开罚。行人、自行车骑士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都排除不罚。

另外,“未领有驾驶执照”、“初次领有驾驶执照未满2年之驾驶人”或“职业驾驶人”等特定驾驶人酒精浓度标准下修,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超过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3%,不得驾车并得依法举发。交通警察大队呼吁,民众切勿存有“喝一点不会超标”的投机心理,如有饮酒需求,可指定驾驶或搭乘大众运输工具返家;行车还是要注意安全,勿贪一时方便造成永久伤害。◇

(责任编辑:尚颖)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