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市油站偷油猖獗 危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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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今年9月发生在多伦多市的的一次油站偷油事件,导致油站职员Jayesh Prajapati 死亡,安省议员科尔(Mike Colle) 为此提出立法,要求安省油站要先预付款,后加油。 12月7日,科尔在省议会向媒体公布了安省油站偷油案初步统计数据,其中多伦多情况最严重。

科尔9月20日在安省议会以Jayesh的名义(Jayesh law)提出124号立法议案后,以省警及各市警局合作,收集了全省各地油站偷油案的统计数据,结果发现,多伦多及附近城市的偷油情况最严重。2011年约10,000宗偷油事件中,大多地区占了约3,000宗,其中多伦多市发生了1,581宗,约克区766宗,皮尔区496宗,杜咸区(Durham)235宗;2012年未计算省警从7月1日至9月24日的数据,多伦多市1,087宗(到9月止),约克区916宗,皮尔区507宗,杜咸区211宗。

科尔在新闻会上称,按2010年在汉密尔顿市做的一项研究,油站偷油案件,只有一半左右报告了警方;报案的案件,被按照5,000元以下偷窃行为处理,得不到重视。但是,偷油后开车逃走的案件,会威胁到油站职员的安全,因为他们为免受雇主处罚,会出手阻拦盗贼。他说,在2009年至2010年间,至少有9,200宗偷油造成的事故。

2011年,62岁的Hashem Atifeh Rad在密西沙加市的一个油站,试图阻止偷油司机逃走时被杀。

124号议案已经在省议会通过一读。不过,科尔对《大纪元》说,业界不是很愿意采用预付款后才加油的做法,认为这样做会影响生意。

科尔提到,卑诗省居民Grant de Patie在2005年的一次阻拦偷油事件中被杀,导致Grant’s Law在卑诗省获得通过,规定每天24小时,都必须预付款后才能加油。在该法律通过前的2007年,温哥华记录了160宗偷油导致的事故,2010年只有1宗,2011年完全没有。

油站职员每天工作都可能要冒生命危险,白天和晚上都一样。科尔说,安省最危险的工作之一,是油站服务员,而且很多的情况是,他们的时薪只有10元。“这是无法接受的事”。

油站偷窃危险 耗费大量警力

124号议案已经获得各地警方的支持,警方认为处理油站偷窃案花费了大量警力,买油能够预付款最好。

多伦多警察总长布莱尔(Bill Blair)已经表示支持该议案,称124议案“非常值得做”,能够“救命”;多伦多警察服务局也通过了一个支持该议案的动议。约克区及汉密尔顿市的警察总长和警察服务局都已表示支持该议案。

约克区警局高级警长Edmond Villamere出席了12月7日的新闻会,强调通过立法对付油站偷油的必要性。他说,这“肯定可以使油站职员更安全”。同时,今年约克区已经记录了916宗个案,“这是太多了,它消耗了宝贵的警方资源。”

Villamere称,约克警局在跟踪这类案件,但对于这些属于5,000元以下的案件,太耗费警力,对数据库的压力也大。

每次接到报警后,警方需要2至3小时确认案件,包括去油站查看录像,做相关的调查等。他说,75%的情况属于错误,包括误解、技术问题(信用卡或付款机器的问题)、油站服务员的操作错误等。有时警官在数据库找到买油的人后,去到他们的家,请他们回油站付款。“我们成了收款代理了。”

今年6月开始,约克区警局不让前线的警官去做这些调查了。 Villamere说,警方发现,因为油站职员倒班以及一些管理的问题,警官在油站调查很困难。现在油站需要上网去报案,按要求填写有关的信息,使之后的调查更快。

科尔为减少油站偷油,提出了10点建议,除了要求预付款后加油,以及禁止公司因为油被偷而惩罚雇员外,还包括暂停盗贼驾驶证,把油站偷油视作更危险及更严重的犯罪对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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