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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湾劳资纠纷 高市劳工局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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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杨秋莲台湾高雄报导)于去年爆发劳资纠纷的南台湾客运公司,当时遭解雇的南台湾客运工会理事郭志腾,向劳委会提出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历经半年余奔走,遭不当解雇案的裁决于日前出炉,裁决郭志腾胜诉。

“南台湾客运工会”于去年 8月底成立,当时即要求资方改善司机超时工作等违法事项,却得不到资方的回应。郭志腾于 10月底便遭资方连记五大过予以解雇,而 16名驾驶今年元旦拒绝加班,也因此被不当解雇,不过,16名驾驶后来经高市劳工局介入协调复职,但郭志腾则协调未果。

南台湾客运工会说:干部遭资方恶意解雇,地方机关办不了,于是就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讨公道,如今终于讨回公道。工会还说,郭志腾遭不当解雇案裁决日前出炉,工会获得胜诉,资方 7日内必须恢复郭志腾工作权,另需赔偿100年11月起至复职日当天工资,总计近新台币25万元。

对于南台湾汽车客运工会日前对外发布指“干部遭资方恶意解雇,地方机关办不了”。针对此一说法,高雄市政府劳工局 27日回应说明,绝无延宕调查审议程序,属劳工局权责部分均已办理。劳工局说:依《劳资争议处理法》规定,“事业单位对工会干部之不当劳动行为的裁决,本属中央权责,地方政府无权介入”,对于工会指控,劳工局深表遗憾。◇

(责任编辑:张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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