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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延宕台业者赔 契约最快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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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室内装修需动用大笔资金,坊间不断传出纠纷,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审议通过建筑物室内装修范本草案,一旦工程延宕,消费者除可要求按日支付工程总价千分之一的延迟金,有瑕疵拒不改善或业者是空壳公司,还可要求终止契约,该案预计6月公告上路。

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指出,室内装修动辄十万到上百万元,但纠纷不断,例如完工日延宕、追加预算、设计图与消费者构想不同、尾款结算纠纷等,统计去年消费者申诉案件高达226件,室内装修的设计与施工,由于涉及一定专业知识技能,消费者只能当冤大头。

消保处17日公布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室内装修契约范本,为避免业者是空壳公司,欠缺室内设计及施工专业,内文明定业者不得将工程全部转包,如有违反,消费者得终止契约。

为避免业者于施工后漫天喊价,契约范本也明定工程范围、内容及价款须经消费者同意后增减;若业者未于期限内完成工程,则应按日给付以工程总价千分之一计算的迟延违约金,并得由消费者应支付给业者的工程款中扣除。

内政部营建署建筑管理组科长杨哲维指出,范本6月上路后,优先适用建筑物6层楼及以上的屋子,因为该类建筑的装修必须提出申请,将会要求业者参照范 本内容与消费者签约,营建署也会主动发文给国内登记有案的3千多家建筑师事务所及5千多家室内装修业者;未来,也将配合修改室内装修申请许可检附文件项目 相关规定,要求业者办理。◇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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