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剑锋】:赖昌星案 谁是最大的罪犯?

郦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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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0日讯】5月18日,曾轰动一时的厦门远华大案一审宣判,赖昌星不出所料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没收财产。在赖昌星案即将尘埃落定之时,反思一下这个被称作中共建政以来最大的以走私为主的经济大案,有很多让人啼笑皆非。

远华大案由于赖昌星潜逃加拿大,曾于2001年开审过一次,牵扯各级包括政府官员在内共700多人(被调查),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福建公安厅副厅长、厦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公安局长、海关关长等,14人被判处死刑,13人被判无期。当时曾报导走私涉案金额530多亿元,偷逃税300多亿元,今次判决分别锐减为近274亿、140亿,未知何因。

赖昌星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听说小学还未毕业(肄业),不像现在商人官员们动辄
MBA、博士出身。没有高学历,没谋得一官半职,但何以仅仅五、六年时间就在中国的商场、官场上纵横捭阖叱咤风云横行无阻呢?新华社用四个字概括赖擅长“投机钻营”,但他是投谁的机钻谁的营?为什么中共的营垒那么薄弱容易钻且一钻就透呢?太有点不可思议了。

赖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只巴结中共各级领导,而且确实巴结上最高中共领导。据他自己在加拿大的回忆文章披露,当时,他每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北京,结交了数十位中共高官的秘书,如江泽民的大秘贾廷安,甚至可以坐上江的专车。

因此,赖昌星的发家史就是,他摸透了中共官场的血脉,从而达到了在中共治下经商的“最高境界”:一是与当权者弄在一起,官商勾结,这样肯定无往不胜;二是金钱、美女开道,这两大糖衣炮弹几乎无坚不摧,可以击中任何一个为官者,让其乖乖就范,甘心为自己服务,并充当自己的保护伞。

重庆打黑,商人黑不黑?虽然我们不能下绝对结论,但在中共这样一个以政治为主权力至上的国度,要想仅仅凭双手来勤劳致富,的确很难,攒下万贯家俬更是难上加难。不是说“工夫在诗外”吗?在中国,经商的捷径门路确实也在商外,否则只能是小打小闹自己糊口。

赖昌星的走私,涉及金额巨大,就像贪腐一样,朱镕基想查,但查不了,只能官样文章地派出数百数千人专案组,查到副部级为止,所以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才成为远华案最大的替罪羊。赖昌星1999年8月逃至加拿大后,想引渡也引渡不了。赖昌星“耍赖”吗?加拿大才真正是法治国家,不可能让赖昌星拿法律当儿戏,所以真正“耍赖”、“搅局”并从中作梗的显然是另有其人,那些不愿让赖昌星回来从而暴露自身秘密的人。

所以,赖昌星的保护伞不是加拿大。中共总说加拿大等国家是中共官员“逃亡天堂”,言外之意它们庇护中共贪官,这蒙蔽了相当多中国人。其实,谁在中国贪腐?谁搞黑社会?谁违法乱纪?谁破坏社会稳定?当然不是中国人民,人民没有那个权力,更不会影响稳定。真正的罪魁祸首正是中共自己!能够坐上你的专车兜风,你不保护人家不充当后台行吗?

赖昌星案判决书说赖曾给64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总额3912万元,显然这点钱可能只是个零头。中共的官场犹如一部吞钱分赃的大机器,少了哪个人机器能正常运转?据报道,赖昌星商场所赚70%以上都用于打点人情和应付各种关系,走私数百亿,偷税140亿,赚了这么多,64位政府官员人均才分得60多万这太有点不成比例。给贾庆林送多少?又给江泽民奉送多少?

作为远华大案发生时的福建书记,贾庆林竟然没有责任,相反却能步步高升,由福建官至北京,再升常委,这个“中共特色”实在难以企及。

故此,我们说,赖昌星固然有罪,但中共才是罪大恶极的最大罪犯,是罪恶之源。中共的制度一日不除,类似赖昌星式的人物就杜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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