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一号反革命案”:曹志杰离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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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12日讯】命运确实太神奇了,他从工人到反革命,从反革命到死囚,从死囚到革命英雄,从革命英雄到政界新星,这种翻江倒海地狱天堂的滋味,别人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而曹志杰仅在两年半时间里,就尝遍了。中共统治下的“荒诞剧”又这样上演了。

曹志杰“翻江倒海地狱天堂”的人生

1976年,文革第10个年头,中国人普遍对毛泽东以及毛泽东所支持的“四人帮”的强硬派共产党路线感到厌倦、厌恶。群众借着悼念被认为是温和派的周恩来去世,间接表达对毛泽东政权的不满。

经济观察报6月12日发表署名文章说,曹志杰本来是普通工人,如果不是周恩来去世、不是政治势力“四人帮”、不是毛泽东路线遭人们反对、不是那场“‘四‧五’运动”,他可能还是他,一个普普通通的的工人。

1978年10月11日,全国总工会第九次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几天前还是普通工人的曹志杰,不仅出席这次大会,还破天荒地成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俨然一副政治新星的模样。这一天,在主席团休息室,一位中央政治局委员找他谈话,让他担任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

文章说,闻知自己一步登天的那一刻,这个24岁的年轻人,有没有发出人生无常、造化弄人的感慨?命运确实太神奇了,从工人到反革命到死囚,又从死囚到革命英雄到政界新星,这种翻江倒海地狱天堂的滋味,曹志杰仅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就尝遍了。

曹志杰和28个北京工人走向天安门

文章说,1976年1月,在当时的中国被称为“道德楷模”的周恩来去世,骨灰被他的夫人撒到大海里,而“四人帮”,玩了点手脚,阻止人们悼念周恩来。在那个少数人开始怀疑“伟大领袖”是否英明无比的历史时刻,在那个文化大革命受到普遍质疑的特殊年代,周恩来的离世,被各种各样的政治情绪所笼罩。

这一年3月30日,还有5天就是清明节,当天中午,曹志杰和28个北京工人扎了一个花圈,列队走向人民英雄纪念碑,在天安门——这个最高领导人接受亿万人民顶礼膜拜的政治场所,在这个象征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纪念碑前诵读他们的悼词,悼词中,有“敬爱的周总理”,还有“披荆斩棘”、“血战到底”。读完后,他们想将悼词别在花圈上,可是,春天的北京风太大,别不住,只好将它贴到人民英雄纪念碑上。

江青恼火了 毛泽东发话:反革命事件

文章说,这个出现在天安门广场的“第一篇悼词”,被掌权者理解成别有用心的政治图谋,是对最高领导人的影射,是对“四人帮”的讨伐,是对个别垮台政治家重新上台的呼喊,是对掌权者的大不敬。

曹志杰离开天安门广场不过几个小时,他的上级就把他叫过去训斥了一顿。这边,他的事情还没完,那边,天安门广场上,越来越多的花圈,不但将悼念活动推向高潮,还出现了“恶毒攻击”最高领导人夫人江青的演讲。江青恼火了,中央政治局开会应对天安门前发生的事情。清明节凌晨,广场上的花圈一夜之间全部消失。

事情没有到此结束,毛泽东发话了,他给中央政治局写了张纸条说,性质变了。附和他的人解释说,就是变成反革命事件了。先是戒严,后是清场,北京市公安局在短短的时间内抓捕了300余人。

曹志杰的噩运开始了,他在天安门广场贴出的悼词,是那段日子里出现在天安门广场的第一篇悼词,被称作“丙辰清明的第一声呐喊”,听不得这声呐喊的掌权者把他也逮捕了,他的案件被命名为“天安门反革命事件”中的“一号案件”。

曹志杰的死刑没来得及执行 变“革命英雄”

文章说,其实,他在公共集会场所的什么“呐喊”,不过是一个公民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自由表达的权利,然而,掌权者可不这么看,他们或者他们的部下,或者部下的部下,一合计,给他“判”了个死刑。要不是几十天后突如其来的唐山大地震扰乱了掌权者的阵脚,以致搁置了他的事情,世间可能再也见不到曹志杰了。

不久,侥幸逃离死刑的他,又意外走出了监狱,逃过了“反革命分子”常见的劫难,回家了。掌权者当中,要求对“‘四‧五’运动”重新定性的声音发出来了。因为毛泽东去世后无人护佑的“四人帮”垮台了。

入狱两年过后,当年组织人手逮捕他的北京市公安局进行复查,结论是:除了几个偷盗的毛贼之外,包括曹志杰在内的388人,没有一个反革命分子。这年底,中共中央在“全会公报”中公开宣称天安门事件是革命行动。平反开始了,他的那声呐喊,由反革命行动变成了革命行动,这个没来得及执行的“死囚”成了“革命英雄”,开始走向政治前台,成了政治新星。

所谓平反 是为千千万万“反革命分子”等纠正错案

幸运的不仅是388个无辜被捕的“革命群众”,在那个“平反”声势浩大无边的岁月,执政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为千千万万“反革命分子”、“地主”、“富农”、“坏分子”、“右派分子”平凡昭雪,恢复名誉,落实政策。

文章说,在法律人看来,所谓冤案、假案、错案,本质上都是错案,所谓平反冤假错案,本质上就是纠正错案,所谓“落实政策”,就是将国家非法剥夺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还给他们,借用一个法律专有名词,这叫做权利救济。

平反冤假错案,是有中国特色的权利救济。就像一场运动,有时候表现为暴风骤雨,比如曹志杰深陷其中的“四五运动”,对这次事件的平反,不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司法审查,而是通过执政党的红头文件,一次性了结。

被平反的人,甚至于与平反无关的人,都对这场有中国特色的权利救济运动热泪盈眶。然而,放眼人类法治文明的历史进程,用法治理想主义的目光,重新打量这场通过红头文件而非司法审查启动的,自上而下的,有步骤的,有计划的权利救济运动,我们会发现,其中的历史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没有法治

文章说,这场有中国特色的权利救济,仰仗的是政策,而不是法律;靠的是红头文件,而不是司法审查。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没有严肃的司法审查,就没有严格的权利救济,这是人类法治进程中一再被证明的历史经验。

远在八、九个世纪以前,英国王室就下意识地使用了人身保护令。曹志杰出生的300多年前,英国就通过人身保护的法律,此后,在英美国家,一个身陷囹圄的人,一个被政府拘押的人,可以请求法官发出“人身保护令”,由法官在神圣的法庭上,对政府拘押他的行为是否合法作出判断。

曹志杰也产生过这样的念头,他以“四五运动受迫害者公民起诉团”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有200多人签名的起诉书,起诉“四人帮”,以及送他入狱的北京市公安局长。担心他们的起诉打乱了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两个高级官员把他们劝退了。

其实,真要是起诉,还没法操作。当时的中国,没有民事诉讼法,没有刑事诉讼法,没有行政诉讼法,你告谁?告政府还是告个人?你要求谁还你被剥夺的权利,再从经济上补偿你,赔偿你?什么都搞不清,一团乱麻。由此可见,面临公检法早已被砸烂的乱局,以执政党的文件平反冤假错案,可能是当时中国领导者所能想到、所能采用的最实际的办法。

文章最后说,这个办法唤醒了曹志杰这样的公民沉睡已久的权利意识。30年后,曹志杰亲笔撰写了回忆“四五运动”的文章,字里行间,不是个人命运的呢喃,而是制度设计的考量。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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