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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带血定型化契约 7月公布

【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8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简任秘书陈星宏今天表示,为使产妇与业者间的保存脐带血消费关系更加完善,已通过“脐带血保存定型化契约范本”,预计卫生署将于7月公布。

值得注意是,未来脐带血保存机构不可以任何形式或广告保证,保存的脐带血现在或未来,可治疗任何遗传性、血液上及其他疾病或不可预期医疗效用。

有关脐带血保存定型化契约范本内容,消保处表示,包括脐带血银行在与产妇签订契约前,应告知产妇在医学上脐带血的效用研究,现在仍在研发阶段,在医疗上的应用与效能尚未确定。

此外,还进一步规范脐带血于运送过程所生损害的赔偿责任,消保处举例,像脐带血银行于履行契约义务运送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或事故,造成脐带血遗失或毁损,即应依过失程度无息退还费用或负赔偿责任。

消保处指出,在契约有效期间内,产妇还可随时终止契约,脐带血银行则应按双方约定的付费方式及契约期间剩余月数无息退还保存费。

消保处提醒,由于脐带血的相关医学运用尚在发展中,呼吁消费者于交由业者保存前应有正确认识,不要随著名人代言与广告,就认为脐带血对所有疾病具有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