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雷曼报告谴责任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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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导)香港立法会调查雷曼事件小组经过3年半调查,今日公布调查报告,声称时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须为事件负责和受谴责”。。消息称,

香港立法会今天发表“雷曼事件”调查报告,点名谴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监管不力,但有3名小组成员不同意这项结论,拒绝在报告上签署。

美国投资银行雷曼兄弟于2008年倒闭,引发全球金融风暴,不少港人透过中介银行购买的雷曼迷你债券,一夜间“化为乌有”,引发民怨。据报导,雷曼迷你债券在港的销售额超过港币100亿元。

立法会08年就雷曼事件成立调查小组,经过3年半时间调查,终于完成报告。已退休2年多的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是4名主理财金事宜的官员中唯一被谴责的官员。报告指,有多间属金管局规管的银行违规销售雷曼迷债;证监会也曾于雷曼倒闭前调查银行售卖结构性金融产品,提醒金管局发指引规管前线银行员工,但金管局没有理会。报告认为任志刚要负上最终责任。

至于前行政总裁韦奕礼,委员会表示“极度失望”;而对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委员会只对2人用上“失望”字眼。报告称,金管局和证监会向财政司司长负责,但司局长主要制定政策,不是直接监管银行和证券商,故此没有谴责。

三议员拒签署报告

调查小组16名成员对报告结论有争议,经3次投票,最后在赞成及反对票数非常接近下通过报告。不过,委员会3位来自工商界的议员林健锋、黄宜宏和石礼谦,不同意只点名谴责任志刚,拒绝在报告中签署,以示抗议,并会提交少数意见报告。

而被报告点名谴责的任志刚,对报告未有评论。据了解,任志刚在收到报告后,已回复委员会,表达不接纳报告结论,已预备7页纸反驳批评。

另外,小组向政府提出多项建议,包括改革监管机制;要求银行赔偿予受影响的客户;以及建议规定某些金融产品,只可以让部分特定投资者买卖。

美国雷曼兄弟在2008年金融海啸破产,揭出香港多家银行将雷曼发行的复杂结构性产品,包装成“迷你债券”推销给超过30,000名投资者,当中不少是长者和欠缺投资经验的客户。大批投资者在事件中血本无归,纷纷上街游行抗议当局监管不力,并投诉银行以不当手法推销。

雷曼事件中,金管局收到近22,000宗相关投诉,39宗仍在调查,有25宗完成详细调查,并采取纪律程序及准备建议纪律处分通知;其余大部分经和解协议解决;而证监会在09年底完成全部19家迷债分销商的调查,有关机构已向投资者回购迷债。

立法会在2008年引用《权力及特权法》,对雷曼事件展开调查,一共开过57次会、举行106次研讯、传召62名证人,截止去年4月,已花费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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