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警方使用眩晕枪再引争议 被要求慎用
【大纪元2013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由于悉尼一名学生在被警察拷上手铐之后,仍被使用眩晕枪(stun guns),澳洲纽省警方使用眩晕枪制服嫌疑犯的做法,受到新的审查。
据澳广报导,随着家人于2003年逃离被战争蹂躏的苏丹来到悉尼西部定居的17岁学生阿莫姆(Einpwi Amom)6月20日晚和一群朋友在悉尼Blacktown市的火车站附近闲逛时,醉醺醺的阿莫姆被警察叫住,车站的闭路电视显示一名警官走近阿莫姆。出于害怕被捕,阿莫姆开始逃跑,阿莫姆在车站的另一头摔了一跤,他的头撞到了楼梯上,失去了知觉, 一名警察借机追上了他。
阿莫姆回忆说:“他们对我说‘你再反抗,我们就要使用眩晕枪。我开始逃跑,他们开始追我,我正跑着,由于我喝酒了,我的脚下一滑,‘砰’, 我跌倒在地上,撞到了我的头。”
警察借机给他拷上手铐,然后拉他下楼梯,录像显示他失去知觉得躺了两分钟,而他身边的警察则越聚越多。
阿莫姆说:“当我醒来之后,我觉得很奇怪,我看到警察扭着我的胳膊和我的腿,我问‘你们在做什么?’我觉我自己好像受到了黑帮的袭击。”
当警察将阿莫姆拉起来时,他还在抵抗,所以一名警察又对阿莫姆使用了眩晕枪。车站录像显示阿莫姆在挣扎,而他的一位女性朋友开始用自己的手机拍摄眼前的一幕。录像还显示,虽然阿莫姆仍然非常虚弱,警察把他拉起来,强迫他下楼梯,另外一名警察还在警告:“站起来走路, 要不然我又要开枪了。”
警方表示,他们使用眩晕枪是正确的,但是阿莫姆对此表示抗议,他说:“我已经被手铐铐上了,而且我身边围着六名警察,为什么还对我用眩晕枪?”
阿莫姆最后被控以六项罪行,包括拒绝服从警察指令,攻击性语言,拒绝警察执行公务以及三项袭警罪,但是上周,在看了车站的闭路电视录像后,帕拉玛塔儿童法院( Parramatta Children’s Court)的法官驳回了对阿莫姆的六项指控。
据悉自从巴西学生柯蒂(Roberto Laudisio Curti)去年在悉尼被眩晕枪(Taser)射杀之后,公众即对警方合法使用眩晕枪提出质疑。自从柯蒂事件之后,人们就要求眩晕枪只有在警察或路人受到威胁时方可使用。
纽省公民自由理事会布朗科斯(Stephen Blanks)说:“眩晕枪本应该是在警察受到严重威胁时才使用, 而阿莫姆案不属于那种情况。 ”
(责任编辑: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