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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陷阱多 台消基会吁建实名制

网路卖家不需真名实姓 网路诈欺占全年诈欺案10.88% 消基会呼吁经济部强制性落实“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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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网路购物虽然方便,也出现不少消费纠纷及诈骗。消基会呼吁,为了给所有消费者一个安心的消费环境,并减少诈骗或消费纠纷,政府应尽速针对拍卖网站卖家建立实名认证制度。

消费者报导杂志社发行人陈智义表示,根据资策会统计,台湾的网路购物市场在2010年共有3,580亿元规模,2011年成长至5,620亿,2012年更持续成长至6,605亿,预估2013年可以继续成长至7,400亿。另据警政署统计估算,2012年的网路诈骗多达2,245件,占全年诈欺案件的10.88%。

一名买家在Yahoo拍卖平台购买17,600元二手行李箱,卖家表示商品非全新品,但用不到10次。双方协商不需在网页下标,可直接转账给卖家。收到商品后,买家觉得物况不如售价,向卖家要求退款、清洁箱子或送回维修中心免费更换新手把,与卖家联络后没有收到回应。

消基会指出,由于缺乏对网路交易平台的规范与管理,网路交易买卖双方呈现资讯不对等的状况,买家依交易提供姓名、联络电话、银行账户、寄件地址等真实资料,但对网路卖家的真实姓名、联络电话等真实资料并不清楚,容易让有意欺骗或欠缺商誉的卖家有可趁之机。

消基会名誉董事长谢天仁说,虽然许多网路交易平台已提供e-mail认证或手机等实名认证系统,确保网路账号的使用者就是卖家本人,同时确保卖家不会被骇客盗账号,但这些措施都只属于自发性,不具强制性与公信力,因此,经济部应尽速全面、强制性的推动实名认证制度。

陈智义说明,“实名认证”是透过对个人身份证、健保卡、手机、电子信箱、信用卡等身份讯息验证,证明会员身份真实性。

消基会提出国外的ebay为例指出,消费者若用ebay的付款机制paypal付款,只要消费者抱怨就立刻赔偿,再由ebay与卖家周旋,消费者只需要寄回货品,钱就还给消费者,最高上限是1,000美元,若非使用paypal付款,就只赔偿200美元。◇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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