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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售旧车 卖方当心陷阱

【大纪元2013年09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编译报导)2008年,80高龄的帕提特(John Pettitt)将自己的旧车以800元卖给在网上找到的一个买家,但今年1月却收到一封798元的拖车和存车催费函,要求他及时缴费,否则就得吃官司,令他大吃一惊。

  

《公路交通法》规定,二手车买家在买车后的6日内应在安省交通厅登记,很明显,帕提特旧车买家没有按规定及时在安省交通厅登记;另外,由于车主在上牌前得出示保险证明,因此保险费用也是个问题。

  

帕提特的经历非常有警示性,因为车子已经卖出5年,但车主的一切记录还没变更,而且也没找人查询现有车主记录。帕提特在给自己选区议员的信件中说,自己是个守法公民,不知道怎么会被拖入这种麻烦事中。

  

收到拖车公司催款函后,帕提特拿着文件前往安省交通厅,向交通厅官员证明车子已经出售,但费用还是逃不掉,因为交通厅内部文件显示他仍是该车车主,随后拖车公司表示愿意就费用进行协商,否则就得根据《修理及储存留置权法》通过收费公司收费。

  

今年7月初,帕提特接到收费公司电话,随后向交通厅寻求帮助,但交通厅牌照服务部主管布朗(Paul Brown)表示尽管理解其处境,但却无能为力,除非现有车主前来登记。

  

交通厅这一回复,令帕提特非常失望,当初卖车时,一切手续都是合法,但现在却无法摆脱法庭诉讼和信用下滑困境,那么,私售旧车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省交通厅发言人尼克尔斯(Bob Nichols)建议如下。

  

前往安省服务处,申请一份车辆出售报告,车子出售后向交通厅出示买卖双方姓名、出售日期、车辆号码或VIN,交通厅就有了车子已被出售备案;但车子所有权实际交割前,卖方仍是车辆登记主人,因此在选择买家时,一定得注意,一不留神,就可能在车子被出售后招来大量账单;另外,可要求陪同买家一同前往安省服务处,确保车辆所有权过继到买方名下。

  

总之,私售车辆会有许多陷阱,因此在实际操作时,一定得特别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