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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费地贷百亿盖社宅? 市府:违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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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长选举白热化,候选人政见互有攻防。对于住宅政策,绿营林佳龙提出“可拿抵费地贷款百亿兴建社会住宅”;市府地政局则回应表示,依照平均地权条例及市地重划实施办法规定,抵费地应公开标售,所得价款除抵付重划负担总费用外,剩余应留供重划区内,包括增加建设、管理、维护等费用,及拨充实施平均地权基金;强调所谓“拿抵费地贷款”或作为其他用途,不仅违法、而且不合情理。

地政长曾国钧说,抵费地是属于重划区全部地主所有,应该用于区内的建设,如拨充平均地权基金,其用途也应该用于其他重划区的建设,因为每一个重划区都提供不少的公共设施及用地,节省政府庞大的建设经费。

曾国钧说,如七期市地重划,除取得17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及55亿的开发费用,已节省政府约1,700亿元的建设费用外,并创造了300多亿元的盈余款;而市府是以这些盈余款作为兴建市政大楼、国家歌剧院、圆满剧场、学校、公园等建设,均可让地主受益;他强调,如将抵费地盈余款300多亿元移作他用,势必损及七期地主的权益。

对此,林佳龙竞选总部也表示,市府拥有的公有地及抵费地,绝对可以作为兴建社会住宅使用,并痛斥胡团队所说的都只是立法技术和行政措施问题,不应倒果为因,阻止台中市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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