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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陷阱多 储值设使用期限 台消基会批100%违规

电信业者表示 门号使用期限规定为180天 须每半年储值一次才能继续使用 否则将回收门号

【大纪元2014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预付卡便利只是假象?!小心电话余额没打完,没储值续用就掰掰,消费者文教基金会14日针对电信业者推出的预付卡商品进行调查,发现储值预付卡只要一储值就被规定使用期限,除非再储值一次,对低通话量的用户需一再储值才能继续使用的规定不合理,中华电信、远传电信、台湾大哥大皆表示,半年的使用期限是针对门号,而非储值金,若金额未使用完,有其它方式可处理。

消基会指出,各家储值卡不一,多家电信业者已无提供实体卡,但消费者会拿到一张记载储值密码的感热印纸,作为检视依据,但根据“电信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不得记载“使用期限”,却发现有业者设定使用期限,只要一经储值,一般储值卡使用期限为180天,上网储值卡使用期限为30天,100%违规。

消基会打电话给客服人员询问余额处理资讯,指出中华电信、亚太电信、威宝电信及远传,余额可办理退费,但网站并未说明可办理退费;台湾大哥大则仅能转移,无法退费。

中华电信、远传、台湾大哥大皆表示,因门号使用期限规定为180天,且远传与台哥大预付卡多为外籍人士使用,须每半年透过储值的方式,才能让门号继续使用,否则将回收门号,再释出给其他消费者使用。

远传指出,门号到期后,若还有余额,可透过客服申请转换为通话费,也可退费,台哥大则表示,余额可转到第三人名下,或是转至其他号码,无法退费。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陈世钦表示,电信业者必须根据行动通讯网路范本29条之4的〈预付卡门号期限届满时,未使用之余额(不含赠送额度),电信业者得将余额转入其名下或第三人名下任一门号;如消费者未持有该电信业者的其他门号,得向甲方办理余额退费,但超过有效期限6个月后,电信业者得以酌收未使用余额的保管费,直到余额扣抵完毕为止〉。

陈世钦强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对电信业者有拘束力,如业者无遵守规范,可以对业者记点。◇

(责任编辑:旻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