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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部:核四停工可避免台电破产

【大纪元2014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目前政府宣布核四停工,是否等同宣告台电破产?经济部次长杜紫军表示,核四停工这部分仍算资产,不能列入损失,但若核四停建,台电负债将超过资本额,只剩增资与破产两种选择,不破产就只能增资,等同是全民买单。

杜紫军指出,停工和停建实质上一样,就是停止兴建,核四停工后,机器仍需维护,未来可能还会启用,不会立即变成负债,仍是台电的资产;若核四停建,就会一次提列亏损,台电会出现财务困难,只剩下增资或破产两条路。

杜紫军表示,依〈公司法〉第211条规定,负债超过资产时如不增资,就应宣告破产。台电若要增资,要先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送到立法院同意,并编列预算,才可增资,就变成全民买单,但若不增资就会破产。

核四停建后,是否会调涨电价?杜紫军则说,若核四停工,用天然气取代核四发电量,电价成本有14%的价差,但若是核一、核二、核三与核四全部都停止供电,全部由天然气取代,则估算电价成本调涨40%。

至于核四封存的费用?台电董事长黄重球表示,由于核四1号机及2号机要封存条件、内容不同,因此,目前核四封存费用、重启的成本还要评估中。不过,据台电了解,美国曾有核电厂封存之后又启封的案例,重启用的预算大约花了30亿美元。

若台电因此而破产,拆成3家公司出售是否有利台湾电业发展?黄重球表示,这要在〈电业法〉讨论,不过,台电破产之后再拆,在程序上与作法上是很奇怪的事。◇

(责任编辑: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