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玉清心:重庆打黑警察被判刑 在警示谁?

【大纪元2014年05月17日讯】薄熙来在重庆打黑运动落幕两年后,首批重庆打黑警察刑讯逼供案的判决结果近日公布。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5月13日开庭审理长寿区三名公安民警涉刑讯逼供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苟洪波、但波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被告人郑小林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大陆媒体报导,这三个警察被控在重庆打黑期间,参与对民企老板吕剑的刑讯逼供,导致吕剑在审讯室内昏迷,送往医院抢救。经司法鉴定,吕剑双侧臂丛神经损伤程度为重伤。王立军出逃美领馆后,吕剑多次到北京控告长寿区公安局多名警察。重庆打黑的警察,心狠手黑出了名,“打死了,上面有王立军”,是这些警察的口头禅。众多受害者身心留下难以弥合的创伤。

因此,这一判决结果引起大陆民众强烈反弹,纷纷在网上留言“太轻了”。为何轻判?有个警察说,都是听上级领导命令,重判可能影响一大片。影响什么一大片?对长寿区三警察若依法判决,起码是被收监的有期徒刑,如此“重判”会影响整体警察队伍的士气,降低警察对中共的效忠效力。所以当局不敢依法判决,公然枉法。

刑讯逼供在中共公安系统是家常便饭,一贯被纵容默许,尤其99年后,对法轮功普遍施以酷刑,甚至活摘器官。薄熙来王立军的唱红打黑,随薄、王倒台,一起被否定了,刑讯逼供的那套黑打也已曝光。违法不得不追究,替罪羊不得不找,但要避免“挫伤”整体警察的积极性。“两难”的结果,就是显失公平的轻判,敷衍民众,安抚警察。轻判与其说是保护恶警,不如说是发号施令者为保自己、保党、保邪恶的制度。

长寿区三名警察虽然是轻判了,但终归是被推上了审判台,被绳之以法。现在中共当权,法制徒有虚名,判决大失公允,很难服众。当法律之上的保护伞没有了的时候,违法作恶者还逃得过法律的公正审判吗?像薄熙来、谷开来、王立军那类避重就轻的审案能画上句号吗?

中共公安警察作恶多端,民愤极大。正处于倒台前垂死挣扎的中共,将所犯罪恶都推给“警犬”兜起来,首选警察作替罪羊不是不可能。用整治警察给民众消气熄火,好让自己苟延残喘。那些违法的犯事的,有民愤的,将在“件件依法处理”中成为牺牲品。因为只有抓一批、判一批、杀一批,动真格的,才能舍车保帅。

卸磨杀驴,找替罪羊顶罪,在中共历史上丑闻不断。文革结束时,有八百多名警察当替罪羊被送到云南秘密枪决的事件,中共辟过谣吗?江泽民在二零零四年找到美国法轮功学员,要以杀警换撤诉。他答应杀害了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杀多少个警察,用警察性命替他抵罪,这也不是耸人听闻。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政法委出台《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其中提到“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当中共倒台被推上审判台时,曾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谁替你们开脱、漂白?发号施令的迫害头目也和你一样在被追诉中,注定都躲不开被审判治罪的下场。

如果那时再说“执行上级命令,我们也没办法啊”岂不为时已晚?这种参与迫害的借口,在法律上一点儿站不住脚,不会被作为减轻免责的法定依据。另外,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警察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所有中共警察应该明白,“轻判”是中共在收买人心,哄骗你们为它卖命。日后中共为保自己的命,“重判”也不奇怪。一党独裁的中共党权是权倾一时,会随着中共解体而解体。而中共犯下的“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不会因为中共解体而灰飞烟灭,届时,彻底清算中共的大审判开始。劝告那些听任上级命令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切莫一意孤行继续作恶,不然下场会比现在重庆打黑警察惨得多。希望你们珍重自己,关爱家人,免做中共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