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劣油
【大纪元2014年09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周美晴台湾基隆报导)基隆油葱店(商业登记名称)位于基隆市西定路139号,向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购全统香猪油制作油葱贩售,不愿提供下游厂商资讯,卫生局呼吁市民及食品业者,如有向该商号购买全统香猪油、油葱或炸完油葱之油品,请立即下架,并向基隆市卫生局回报,回报电话02-24230181分机181-187。
食药署9月5日公布强冠235家下游,基隆市有5家,其中1家即为基隆油葱店,强冠提供3月起之出货至基隆油葱店数量为1288桶。当日卫生局至现场稽查,已无该批油品,依业者提出退货凭证,于9月4日退货83桶。
基隆油葱店业者表示其销售的香猪油,专供小吃摊店家等散客现金交易;油葱酥则以塑胶袋散装方式,同样供小吃摊店家等散客现金交易。
卫生局于9月5日、6日追踪其回收情形,发现业者有隐匿下游厂商资料之嫌,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处3-300万元罚锾。
基隆市卫生局局长吴泽诚呼吁:如有食品业者向基隆油葱店购买油葱、油等产品,请立即下架并向卫生局回报。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第2项规定: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违者将处以3-300万元罚锾。
为维护消费者安全暨食品业者商誉,吴泽诚呼吁企业现职员工基于道德良心,提供劣质油品线索,如因检举而查获违反食安法规定者,得依查获案件所处罚金百分之5~10核发奖金。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