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香港吸引人才来港 居留为诱因

【大纪元4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28日电)香港有关部门今天公布吸引外来人才来港的计划,申请者若能在港找到工作,7年后可以申请居留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罗振南下午公布有关措施,并表示这是一项试验措施,将于下周一起实施。

这项措施主要针对已移居海外的香港第二代子女回港发展,申请条件包括:18到40岁;在海外出生;出生时父母其中一方必须有中国国籍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具大学或以上学历;有良好书写中英文能力;经济上可以应付留港时的日常生活和住宿开支。

有意循上述措施申请来港的人,可以首先向港方申请停留1年的签证,期间找寻工作;第2年延续签证时,申请者必须找到工作,且薪资福利达到市场水准。

如果申请人在港开业或参与业务,就要出示证明文件。

其后,申请者可以继续申请留港工作的签证,满7年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权。

申请人同时可以带同受养人(亲属)来港,没有配额限制。

香港特首梁振英先前在其施政报告中提出优化人才入境安排措施,以增加人才及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