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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屋有陷阱 台预售屋契约9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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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浮洲合宜宅验屋频出包,民众购买“预售屋”前应注意买卖契约潜藏的交易陷阱,以免吃亏受骗。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26日发布预售屋定型化契约查核结果,结果32个审查建案中,仅位于台中的富宇建设《富宇大雅》和宝鲸建设《富椿庄》过关,其余30建案皆部分违反政府规范,不合格率高达94%。

政府颁布“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26项规定,针对重点11项做查核,发现3月分抽验全台6都及新竹县32个建案,竟有30建案违反规定,不合格比率高达94%。消保处将请各地方政府地政局(处)依消保法第36条规定命其限期改善,逾期则可处以6~150万元高额罚款。

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预售屋定型化契约项目,违反最多的是“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共26建商不合格,其次为“房地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共23建商不合格,第三为违反“验收”规定,共21建案。

陈星宏说,若“验屋”时发现瑕疵,消费者可保留5%交屋保留款,要求建商修补至符合契约内容后再缴交。“找补”由于预售屋面积皆为估算,实际落成丈量后若有增减,土地及车位面积误差找补消费者以2%为上限;举例来说,若建商销售100坪、每坪50万元的预售屋,落成后实际丈量仅97坪,则需退还消费者(100-97)x50=150万元,但若实际丈量为103坪,超过原销售面积的2%,则消费者仅需再支付100×2%x50=100万元。

消保会建议民众于购买预售屋前,于内政部地政司网站查阅“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相关内容,对照建商提供的契约,避免消费纠纷。如有任何消费问题,可拨打“1950”全台消费者服务专线转接各地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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