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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国税局即日起全面展开发票稽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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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南区国税局嘉义市分局近来屡接获民众投诉于消费结账时,店家未主动开立统一发票并交付,为遏止歪风,将锁定申报销售额异常、屡遭消费者检举漏开或不主动开立发票及透过网路销售之营业人,全面展开发票稽查作业。

该分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2条规定,营业人对于应税货物或劳务之定价,应内含营业税。使用统一发票之营业人销售货物或劳务时,即应依规定主动开立发票交付消费者,不得要求加付5%营业税或以买受人未索取而借机漏开发票。如对外发生营业事项,而未依时限开立发票,其未给予凭证之违章行为,即告成立,不因承买人有无索取发票而有所不同。营业人如经查获漏开发票者,除补征所漏税款外,依同法第52条规定,还会处以1至10倍罚锾,1年内经查获达3次者并停止其营业。该分局更进一步说明,必要时亦将利用夜间及假日进行稽查,请营业人切勿心存侥幸。

该分局同时鼓励消费者,如遇店家消极不主动开立统一发票,可提供具体消费纪录(如订单、点菜单、消费明细、付款证明或录影资料等),协助税捐机关共同打击逃漏税行为,以维护租税公平。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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