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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女遭遇劳工“霸王条款”

换工作时才发现 合同规定:辞职后不得在方圆25哩内打工

【大纪元2016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11月10日,一名30多岁的女士到联成公所咨询关于合同中的附加协议,其中的“竞业禁止”的协议让她十分迷茫。

据介绍,这位女士在一家老人中心工作,之前签了劳工合同,但是并没有关心具体细则,现在她要另谋他就时才发现,原来签的合同中有一则附加条件,要求她离职后,在周围25英里范围内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哇,方圆25英里都不准打工,这范围够大的,不要说曼哈顿,连皇后区和布碌崙都概括了,只能到长岛以外打工。”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说,这项条款太霸道,员工即便签了合同,也可以和对方打官司、诉求法律。

很多职场人不了解“竞业禁止”的条例,赵文笙说,关于竞业禁止,他一直是有所耳闻,例如餐馆老板要求厨师等掌握了企业核心技术的员工,一旦离职跳槽,在“东西南北”附近几条街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特别是竞争公司岗位,以免对本企业造成竞争。

不过一般而言,这种协议只针对于资深的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是防止人才外流的一个办法,但并不是人人适用。赵文笙说,协议存在虽然对企业有一定作用,但不能过分,“方圆25英里范围”的协议对员工分明是不平等条约,一般人换工作当然是换同行业了,总不能把人赶出纽约打工吧。

赵文笙认为,这种条款只是单方面约束员工,显失公平,是无效的。该女士可以诉求法律,也可以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艾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