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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解禁校车车龄 台立院决议党团协商

【大纪元2016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由于现行许多游览车业者都以车龄为汰换车辆的依据,却没有考量车体结构、耐久与安全系数,导致市场上充斥廉价车种。对此,立法院院会8日讨论《公路法》修正案,增订“不得以车龄为禁止使用限制”,放宽车龄限制。不过由于国民党团提出异议,院会决议交付朝野协商。

提案立委叶宜津表示,现行许多命令都以车龄为汰换车辆的理由,没有考量车体结构、耐久与安全系数,造成业者宁愿购买较廉价的车种后,一定年限内汰换车辆,也不愿意花钱购买坚固耐久、但价格较贵的欧美系车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因此提案修法。

不过放宽车龄限制后,连教育部也不能限制学校交通车、幼儿车、校外教学车的车龄。国民党立委柯志恩认为,她同意不能单用车龄看一辆车的安全度,但对校车而言,儿童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车龄不是唯一标准,而是最低标准,万一有校车因此出了问题,对学童安全是很大的影响,所以她认为应拉下来协商。

叶宜津表示,乐见本案拉下协商,因为《儿少法》授权校车管理的主管机关为教育部,当初提案是为了逼教育部正视校车议题,但讲了10年教育部都不理,既然现在已经让社会有讨论,案子被拉下也没关系,希望之后连同完整配套一起通过。◇

责任编辑: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