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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汇流五法党政军条款 立委批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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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立委郑运鹏9日交通委员会质询时指出,汇流五法中“无线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有线多频道管理条例”两草案,处理党政军不得投资媒体规定,使用研议多年却还没通过的“政党法”及《预算法》不存在的条文,造成党政军条款形同具文,“汇流五法竟然是未来食品”,令人担忧。

郑运鹏说,现行《预算法》完全没有处理政府的预算可不可以购买媒体及所属事业,也没有处理党政军。行政院版“政党法”第二十三条党政军条款,规定政党不得经营或投资营利事业。未来政党法说不定过了,但第二十三条可能被拿掉,党政军条款NCC当作未来食品,“这个未来食品很可怕”。

石世豪回应,政府每一笔预算尤其公务预算都要依《预算法》程序,而行政院版“政党法”是依政府及政党投资相关法令办理,如果有这法令就依这法令,没有这法令就依现况。台湾民主正在转型,现在趋势是讨论政府到底要不要就视讯媒体发展扮演更大角色,要不要比照欧洲国家承担起建立平台跟内容,让民众看更好内容的时代。◇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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