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潘钰仪案今判刑 颐康:潘百万捐款承诺具法律效力

人气: 11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7年0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报导)1月26日(星期四),安省法院将对去年被裁定诈骗逾5,000元罪成的前富都名宴负责人潘钰仪(Yuk-yee Pun,英文名Ellen)一案宣布量刑。

安省法官德尔(Nyron Dwyer)原计划于1月24日给潘钰仪判刑,但检控官温宝(Michelle Rumble)当天向法院递交了新文件。这使法官需要重新思考如何量刑,将案押后至今日宣判。至本报截稿止,还不清楚由颐康基金会总裁萧显扬呈交给主控官的声明是否将对量刑产生影响。

对社区质疑潘钰仪承诺向颐康捐出逾82万元,应该是义助捐款而不是合约形式,萧显扬星期三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潘钰仪一共欠颐康779,000加元,包括未兑现的捐款(485,000元)与其他债务。

萧表示,潘钰仪多次答应向颐康捐款。其中一次发生在1999年,当时潘承诺捐给颐康100万加元,条件是一间颐康疗养院以潘父K.C. Poon的名字命名。这100万加元的承诺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是有书面记录的。颐康的《年度报告》称,K.C. Poon疗养院有155个床位,位于士嘉堡McNicoll路附近。

为何疗养院仍以潘父名字命名?萧显扬表示,10多年过去了,潘兑现了大约一半承诺,捐了515,000加元。颐康可以把冠名权卖给别人,但没这么做。颐康想给潘面子,希望潘有捐款者的道德,也希望拿回捐款。

萧显扬也表示,颐康与潘钰仪诈骗案没有关系。颐康没有发表特别声明。约克警方之前要求颐康提供潘钰仪往年的捐款记录。颐康必须配合警方的工作,就根据财务记录提供了一些资料,如潘对颐康作出的捐款承诺,颐康在2015年寄给潘的信。

新宁基金会:潘捐至少100万元

潘钰仪之前声称,她向新宁(Sunnybrook)基金会捐了不少钱。基金会不愿透露潘钰仪具体捐了多少钱。新宁基金会公布的《年度报告》显示,至2013年底,善美集团的累积捐款在100万与249万加元之间。

新宁基金会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罗丝(Pamela Ross)告诉《大纪元》:2009年9月至2012年8月间,潘钰仪曾任Sunnybrook基金会董事(Director)。通常董事是捐款者,但不是每位捐款者都能当董事。理事会通过投票决定谁能当董事,因为董事会的人数是有限的。

罗丝说,三年的任期结束后,潘钰仪不想再担任董事。如果潘当时还想当董事,还可以继续当。每人最多当董事6年。董事不是荣誉称号,董事须履行一些义务,如出席会议、确保基金会遵守政府规定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