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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办都更执行力差 民间自划恐现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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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27日起开始审议。针对“如何都更”的程序及效率等技术议题,OURs都市改革组织呼吁,政府强化都更的责任,杜绝小面积都更单元沦为建筑基地改建,公办都更变成公地找建商合建分屋。

OURs秘书长彭扬凯表示,都更的乱象与困境,因政府不愿强化公权力执行都更,公办都更变成公地让建商合建分屋,都更单元沦为建筑基地改建。他表示,政府必须回应此结构弊端,否则代拆机制再完善,成效依旧有限。

前文化大学环境设计学院院长杨重信指出,过去建商圈地、房屋合建,被当成都更的唯一手段,是严重的错误,“因为这样的做法,绝对无法达成《都更条例》第一条,也就是都市土地有计划之再开发利用的目标。”

他强调,政府应强化公办都更,在更新地区划定后,一定期限内完成计划;而危老建筑等非100%同意的自划都更,则不应适用政府代拆规定;此外,基于承载量精神,奖励也应订出“总容积”上限。

有关正当行政程序,地政士公会全联会荣誉理事长、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林旺根表示,台湾的都更很多是学日本,可是日本没有“协议合建”而只有“权力变换”,因为协议容易隐藏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

林旺根以永春案为例,出现协议合建与权利变换的双轨乱象,涉及财产权保护、资讯不对称等问题。他强调,协议不正当,部分协议则是违法,呼吁取消协议,全部改为权利变换。

OURs都市改革组织与吴玉琴、江永昌等委员合作,26日召开记者会,邀请专家学者与会,针对《都更条例》提出4项建议,包括都更与都市计划连结、强化公办都更责任、行政程序公开透明,以及协调文资保存冲突。◇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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