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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翁明段公办都更通过 老旧社区更新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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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邓玫玲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政府推动“拟定台中市丰原区翁明段659地号等16笔土地都市更新事业计划”,日前经市府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审议通过,未来市府将准用促参模式办理招商,吸引民间投资,并保留规划弹性,兴建符合地区发展需求的商业住宅建筑,另公有土地分配部分,规划兴建中央部会办公厅舍使用及社会住宅,盼带动丰原副都心周边地区都市再生。

市府发展局表示,本都市更新单元紧邻丰原车站东侧,地处明仁街以南、东仁街以东、停车场用地以北、丰势路一段以西所围成区域,总面积约0.38公顷,其中财政部国有财产署经管土地面积约78%,私有土地约22%。

由于基地内土地使用未符合都市应有机能,且土地低度利用,期待透过都市更新,提供完整道路系统、都市防灾、广场、人行步道等公共设施需求,改善整体环境,带动前后站商圈串聯与商机,同时启动丰原区老旧社区的更新再生发展。

都发局表示,本案将准用促参模式办理招商,吸引民间投资,并保留规划弹性,将兴建符合地区发展需求的商业住宅建筑,供基地内私有土地所有权人及参与实施者分配,另公有土地分配部分,除将由中央移民署进驻外,并配合市府社会住宅政策,规划社会住宅居住空间,满足居住正义社会期待。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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