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低收入房后出租 旧金山房东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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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15日讯】旧金山每年对低收入房都有许多投资,而且开发商必须保证提供一定比例的低收入房。但是,对低收入房的管理存在许多漏洞和混乱。最近,旧金山市府律师对两个旧金山人提告,指出他们欺骗市府,其中一人购得了低于市价的低收入房后出租,另一人则违法买了两套低收入房。

旧金山对购买低收入房者有规定,要求购得低收入房者是第一次购房者,而且购得的低收入房必须作为主要的自住房,不经市府同意不得出租,市府律师表示,一个购房者并不住在旧金山,而以月租2,400美元租出获利。

另一个被告者则买了两套低收入房,在购入第二套房时,隐瞒已经购得一套低收入房的事实,谎称是第一次买房,而且违反购得低收入房必须作为主要自住房的规定。◇

(此文发表于1134A期旧金山湾区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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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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