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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评修法公听会闹僵 李应元:尊重彼此

环保团体6日在公听会前召开记者会,质疑环评修法有诸多争议,甚至有松绑、倒退之嫌。(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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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环保署6日举行 “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估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公听会,会前多个团体批,环评修法有诸多争议,甚至有松绑、倒退之嫌。会议主持人、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在公听会开始时,因不满环团暗示环保署图利财团的说法拂袖走人。环保署长李应元之后与詹顺贵一起回到会场表示,不论是署内发出去的公文还是政策,他完全负责。

李应元说,民主社会就是大家两造各自陈述,“尊重彼此发言权利、倾听不同意见”,虽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但都给一定比例的时间沟通。至于场地窄小问题,已经租了大新馆来处理,周五(9日)召开的会议就会改善。

对于环团指出,环评细则删除38-1条,即超过3年未施工须重做环差的规定,如此一来,许多争议性开发案将重启不需环差,绝对是环保倒退。詹顺贵回应,删除38-1条,是让“开发时间”的认定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回到环保署。如果环评公告超过5年,业主没有实施开发行为,就要做环差分析,超过10年都没动工,环保署就可直接废除原来的环评审查结论。

另外,环保署表示,预订于周五修正发布“空气品质严重恶化紧急防制办法”。依紧急防制办法规定,将空气品质恶化警告等级依污染程度区分为二类别(预警、严重恶化)五等级(二级、一级预警及三级、二级、一级严重恶化),于空气品质达严重恶化前,即提前预警启动自主减产、降载等作为。

该法亦将细悬浮微粒(PM2.5)纳入管制,增订PM2.5空品预警及严重恶化等级数,以及增列二氧化硫、悬浮微粒(PM10)、一氧化碳、臭氧及二氧化氮等空气污染物空品预警值。◇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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