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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警遭撞 立委提增刑法交通事故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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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08日讯】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郑运鹏今天表示,为改善中华民国刑法过于简陋情况,5月就提刑法增订交通事故专章修正案,依不同态样量刑。

警员陈启瑞昨天在国道3号路肩执行勤务时,遭拖板车从后方高速撞上,送医急救不治,警方在肇事车内查获毒品吸食器,强制将肇事黄姓驾驶送医验血,厘清肇事原因。

郑运鹏下午在社群网站脸书(Facebook)发文表示,假如验血结果黄姓驾驶有毒品反应,就可依刑法公共危险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毒品反应,仅剩刑法业务过失致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人很难接受。

他说,刑法是沿用国民政府在民国24年制定,当时汽车不普遍,立法者无法想像现在交通情形。20年前台湾交通事故死亡曾一年超过7000人,随管理手段进步,事故死亡人数维持在3000人上下。

郑运鹏表示,按目前刑法几个条文为量刑依据处理交通刑事案件,实在过于简陋。这次事件与职业驾驶有关,非一般驾驶人,就应加重刑责。

他说,修法版本中明定,业务过失致人于死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万元到300万元罚金;因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酒类致人于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金。

郑运鹏表示,希望在车祸事故刑罚案件,刑法以专章规范,明确化不同车祸各种类型情形量刑,可责性高者,提高刑责及加重罚金,达警示与惩罚效果;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不需为当下舆论与案情,再找其他法条处理个案。(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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